欧洲古代有哪些骑士和爵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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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世纪的欧洲,公爵、侯、伯、子、满、骑士等头衔既是爵位又是官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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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爵

早在罗马帝国时期,欧洲大陆的公爵称号通常是授予那些保卫领土、取得突出军事成就的高级指挥官,但由于重大政治变革而中断。数百年后,公爵的头衔在德国被发现。大约在公元970年,德国皇帝奥托一世首先建立了公爵的头衔。不久法国和欧洲大陆的其他部分也建立了公国(duchy;大公国,大公国)。在英国,公爵是仅次于国王或王子的最高贵族,不同于欧洲大陆作为一国元首的“大公”。英格兰公爵的头衔出现得很晚。1337年,爱德华三世将康沃尔提升为一个公国,并授予七岁的爱德华“黑太子爱德华”公爵头衔。皇太子16岁参加百年战争,锋芒毕露;1355年赴法国指挥作战,战功卓著。他的父亲奖励他很多头衔,比如1343的威尔士亲王,1362的阿基坦公爵。为了突出公爵的特殊地位,在以后的岁月里,除了女王的配偶和王子,其他皇室亲属都不允许当国王,最高爵位可以是公爵。随后,爱德华三世及其继任者相继建立了兰开斯特公国(1351)、克拉伦斯公国(1362)、约克和格洛斯特公国(1385)、赫里福德公国(1397)和贝特福德公国(65438)。这些公国的首领都是王室亲戚。他们在获得了很高的爵位后,在贵族中脱颖而出,拥有超乎寻常的权力,为以后争夺王权埋下了隐患,扰乱了帝国平台,制造了战争。自1483诺福克公国建立后,公爵的称号开始授予王室以外的人,但公国很少建立。而且,能获得这一最高称号的,多是战功卓著的指挥官。即使行政领域的管理者任职多年,成绩斐然,也很难获此殊荣。

在正式场合,公爵还穿着一件深红色天鹅绒外套,帽子里有四只水貂。它的皇冠上有一个用八片红色金叶装饰的金戒指。国王称公爵为“我们真正信任和最敬爱的伙伴”

侯爵

侯爵(也叫侯爵)。就词源而言,是德国人马克格拉夫[保侯;边境殖民地总督;进化了。侯爵原意与“方伯”相似,指治理一个地方的政府官员。在英格兰,拉丁语“侯爵”最初指的是威尔士边境的领主。当时只是说明他们的领地靠近边境,并不是说他们的地位比伯爵高。1385的含义改变了,牛津第九世伯爵罗伯特·德·韦尔被封为都柏林侯爵。1397年,萨默塞特伯爵约翰被封为多塞特侯爵和萨默塞特侯爵。侯爵的地位和荣誉并不明确,大约在公爵和伯爵之间,而且他们在一段时间内不受重视。在亨利六世统治时期,约翰·德·比福特被国王解除了侯爵头衔,下议院为此向国王请愿,要求恢复比福特的爵位。但他本人反对乞王,说:“侯爵是一个新的荣誉称号,祖上完全不知道。所以要冷眼看待,不要认为接受是明智之举。”在15世纪,这一爵位是在稳定保持了贵族爵位第二的位置后才被贵族们看重的。与其他四个等级的贵族相比,侯爵的数量一直是最少的。

在重要场合,侯爵还穿着红色天鹅绒外套,帽子上有三排半貂皮,王冠上有一枚镶有四片金叶和四个银球的银戒指。国王称他为公爵。

计数:

英国五大贵族中,伯爵出现的最早。一些学者认为伯爵的头衔来自欧洲大陆。最迟在公元900年的法国,伯爵成了公爵的附庸。但更多的学者认为,英国伯爵和法国伯爵没有继承或连带关系。此外,英国伯爵的头衔是五个贵族头衔中唯一的英语单词,由古英语eorl转化而来。大约在盎格鲁-撒克逊时代后期,由于王权不够强大,英格兰的广大地区被划分为几个大伯爵领地管辖区。然而,伯爵的称号是在11世纪初由丹麦国王克努特传入英格兰的。11—12世纪中叶以前的厄尔斯,多为诸侯守一方。大多一个人跑几个县,所以也叫“方伯”。诺曼大公威廉入侵不列颠后,担心他们权力过重,危及王权和国家统一,于是将方伯的权力分割出来,交给自己的亲信。每个伯爵的管辖范围仅限于一个县,他与国王的关系非常明确。如果伯爵胆敢作乱,就会被王军镇压或者受到其他贵族的制裁。伯爵的官职头衔可以由后代继承,但总数会减少,因为有些伯爵缺少继承人。斯蒂芬在位时,奥弗雷·德·曼维尔被封为埃塞克斯伯爵。自14世纪以来,伯爵的数量有所增加。1307里有9个。1327年,爱德华三世即位时只有6个,10年后增加到12个;爱德华在位后期增加到14。14的1920年代以前,伯爵作为高级贵族,是男爵的“天然* * *”,负责管理地方一级的男爵和骑士。然而,在1327的政治危机中,当爱德华三世废黜其母伊莎贝拉公主为摄政王后,伯爵作为一个具有“自我意识”的政治集团独立行动,他与男爵们的“距离感”顿时显现。亨利三世在1328年增加了马奇伯爵的领地后,伯爵不必履行地方行政的职责。

在重要的正式场合,伯爵会穿一件带有白色毛皮边缘的深红色天鹅绒外套,软帽上缝着三只貂,以显示头衔的等级。冠上有一个镀金银环,上缘有八个银球。国王称伯爵是他“真正值得信赖和可爱的伙伴”

子爵:

在上议院的贵族中,子爵的人数是最浅的。子爵起源于法国,最初是郡长,排名在伯爵之下,但有时也可能是强大的封臣。在英国,生物山的约翰在1440年被封为子爵,等级高于所有男爵。

子爵的帽子上有两排半貂皮,王冠上加了一个银环,用六个银球装饰。

男爵:

男爵一词在盎格鲁撒克逊时代就有,但没有男爵的称号,含义不确定。好像是“自由人”或者“国王的仆人”的意思,但是并没有什么高贵的含义。英国男爵出现在11世纪。到12世纪初,大部分国王的高级世俗贵族都被封为男爵。其中,少数与王室关系密切、封地较多的人也被称为“大男爵”,地位介于伯爵和男爵之间。很快,大男爵被分了,突出的被提升为伯爵,其余的和普通男爵平起平坐。正因为男爵在当时的世俗贵族中占有很高的比例,所以“男爵”一词长期以来一直作为贵族的集体名词。11-14世纪,男爵的爵位和封地可以通过血缘和婚姻传承,但不能随意买卖或转让,历代国王也不能随意增加或剥夺贵族爵位。1387年,理查二世第一次增加了男爵的头衔,生物坎普·德·哈特被封为基德明斯特男爵。几百年过去了,生活在五等贵族最底层的男爵一直数量最多。

在正式场合,男爵穿着和伯爵一样的外套,帽子上戴着两只貂皮大衣,王冠上戴着一枚饰有六个银球的浅银色戒指。

爵士

中世纪骑士的传说往往夸大了各种浪漫的遐想。这大多来自于我们对现状的不满和我们的想象:住在仿古城堡里,过着贵族的生活;打败邪恶的巫师和巨人,保护善良却无知的农民,以淑女或国王的名义勇敢战斗。把堂吉诃德弄得天翻地覆的武侠小说,或者普罗旺斯民谣歌手的即兴创作,都充分诠释了理想骑士的行为准则。然而,即使是现代人,也不可能永远遵循自己的良心;再说,以前我们武力说话,骑士往往会偏离限定的轨道。

首先,要指出骑士精神的定义,以今天的标准来看,不外乎以下三条:

第一,作为封建制度的组成部分;

第二,作为独立的社会阶层;

第三,个人行为、荣誉和道德标准。

让我们回到那个时代。欧洲正在废墟上重绘格局。罗马的辉煌已经过去,文艺复兴的曙光尚未到来。

最早的蛮族动乱结束后,法兰克人、凯尔特人和汪达尔人相继建立了自己的国家。条顿征服席卷了整个西北欧,他们的战士几乎都是步兵。从塔西佗的文集里可以发现,当时的日耳曼各部落之间有一个盛大的成人礼。全国男子聚在一起,适龄青年由部落首领或其父辈授予一支矛和一面盾,正式成为士兵。这种仪式在当时的高卢人中很普遍。法兰克人遵循这些传统,从查理曼大帝,到虔诚的路易,再到大胆的查理,他们都在成年礼上得到一把剑。我们可以认为这是骑士仪式的前身。

众所周知,加洛林王朝是第一个采用领地和封地制度的国家。查理曼大帝一生都在北方旅行,但他缺乏足够的资金来维持一支庞大的军队。于是他把征服的土地分成小块,和上面的农民一起分给很多追随者。这是封建制度,拥有房产的人也有政治权力。当然,国王和领主之间是有契约的:国王为领主提供保护,作为回报,领主每年纳税,定期服役。土地仍归国王所有,领主只有使用权。查理曼大帝强大到可以震慑四面八方,但他的后代并没有保持向心力。虔诚的路易犯了一个大错:把国家平均分配给彼此敌对的后代。所以他死后,庞大的帝国没能克服瓶颈,一分为三。于是大大小小的封地变成了相对独立的王国,贵族的封地变成了世袭的、不可分割的。

当时欧洲频繁受到外族入侵,南方是穆斯林,北方是维京人,东方是马扎尔人(匈牙利人的前身)。11世纪时,远离洛雷河和莱茵河之间工作的贵族子弟,从小就接受格斗和马术的训练。毫无疑问,最早的骑兵和骑士都是贵族和富人。因为只有他们买得起昂贵的设备:他们要三四匹马轮流,每匹马都要吃很多食物,尤其是在农业生产不发达的时候,这是一笔很大的开支;盔甲要在铁匠铺量身定做,还有扈从装备。一般来说,一个人的军事装备大概需要20头公牛,也就是农民家庭至少要犁10头小牛。这样的开支不是平民能够负担的。马背上的武士阶级也是贵族阶级。出身的优越感必然伴随着对下层阶级的鄙视。他们找到了共同的爱好:战争。类似罗马时代,中世纪的贵族组建重骑兵,成为那个时代军队的主力。

腓力六世时代有一句话:“为了避免即将到来的灾难,人们把自己分成三类:第一类是向上帝祈祷的人;第二类是做生意种地的人;第三种是为保护前两种人免受不公正和伤害而生的骑士。这是西方中世纪社会结构的典型划分。骑士(knight)一词来自查理曼大帝(Charlemagne)的Capitularies合集Caballarii,原意为骑师。

1066年,征服者威廉踏上了不列颠的土地。黑斯廷斯之战的结果,与本文相关的主要有三点:它给英伦三岛带来了相对先进的封建制度;萨尔马特式的小圆盾被淘汰,诺曼士兵组成了一排风筝形盾牌(上圆下尖的长盾),可以有效抵御弓箭射击,使友谊互助成为十一世纪骑士训练的重要内容;诺曼独立骑兵部队发挥了巨大作用,骑士一词进入英语,指的是骑马的士兵。11世纪中期,骑士阶层正式形成。

封建作为一种军事动员制度,更有利于防御而不是进攻,各地贵族都有随时勤政的义务。为此,各国专门颁布了相关法律法规,对未能及时响应号召的骑士进行惩罚。在英国,从亨利二世时代开始,就有Escuage的说法,即服兵役是免税的。封建主的义务也变了,只要上缴中央税,就不用亲自上阵了。在爱德华三世、亨利五世和六世时代,战争频繁,这些资金被用于支付巨额军费。这一改革在十三、十四世纪缓慢进行。雇佣军开始在欧洲各国军队中占越来越大的比重,武装力量的结构也相对发生了变化。在过去,很难将国王的影响融入十字军的领地——他们只受教会的领导。现在的佣兵为了领主拼命,为了钱,或者为了去东方成为新贵族。自然,参加十字军东征并成功归来的老兵可以获得更好的待遇。

十字军标志着骑士文化黄金时代的到来,十字军被认为是完美的骑士。从异教徒手中夺回圣地,保护无助的朝圣者,被视为一个骑士的最高职责。作为回报,教会将骑士置于自己的保护之下,使他们成为跨国组织。答应给他们教会财产和各种宗教特权,免除十字军的忏悔。教会土地收入的十分之一支付给骑士,保护朝圣者不去圣地。1099年,耶路撒冷被征服,但圣地和东方的拉丁国家仍被阿拉伯人和土耳其人包围。建立常备军的需要日益迫切,于是制定了专门的军事条例,这就成了所谓的第四条教条,即长期与异教徒作战。十字军团体相继成立,宗教赋予了圣殿骑士团和骑士团医院高贵的光环。

和佳能一样,秩序规则对每个成员都有同等约束力。信仰和教条把不同背景的骑士团结在一起,彼此相爱,立场和目的一致。同时也规定了他们对信仰的忠诚,对领主的尊重,对言辞的谨慎,在战场上的正义和宽容,以及恪守荣誉和谦逊的原则。

于是骑士制度独立于封建制度之外的地方也就产生了,十字军的团规和教规有很多相似之处。基督徒在骑士精神上的美德就是在这个时候形成的。十字军既有僧侣的虔诚,也有贵族的豪爽。一般来说,对于失去领地的破落贵族或者没有获得继承权的贵族子弟来说,合适的出路只有两个:牧师或者士兵。显然,后者更有吸引力。解放圣地的狂热和教会许诺的巨大利益是不可抗拒的。许多平民变卖财产,购买装备,就是为了去东方。于是这些职业军人纷纷加入大贵族的卫队,跟随国王或皇帝去东方,渴望丰厚的战利品或丰厚的赎金。

这些士兵穿着朴素的衣服,过着清贫的僧侣生活,以守护圣徒的名义改名,在大贵族的指挥下作战,受教规约束,靠捐款致富。自愿投身于这一事业的骑士成为了完美的典范,于是红胡子的腓特烈一世、狮子心国王理查一世和腓力二世奥古斯都都成为了典范,而后者被追封为圣人,尽管他们都在国内杀死了很多基督徒。这些十字军是英国守护骑士、勃艮第金羊毛骑士、萨沃伊的安努尼齐亚塔骑士、法国圣米歇尔骑士和圣灵骑士的前身。

14和15世纪,欧洲各国的军事组织都差不多。国王之下是总经理和元帅,他们的权力有时是独立的,有时是交叉的。然后是传令官,传令官,扮演副官、办事员、参谋的角色。顾名思义,他经常被派往对方的营地接受战书或要求停战,战后还要负责统计自己的伤亡人数。他是一个全能的位置。以下作战部队分为中队,由贵族或骑士领导。一般来说,骑士分两个等级,一个叫Banneret,也就是骑士。这个名字来源于他们的长方形旗帜,是战斗中的主力。见习骑士称为学士,即学徒。他们形成一个较小的队列,跟随主力。他们需要积累经验,掌握更多的战斗技能。见习骑士的旗帜也是长方形,但末端分叉成燕尾形。在他们做出相当大的成绩后,可以向指挥官要求升级。于是传令官把旗上的燕尾剪掉,升级为骑士。

这两种骑士都由侍从护卫,侍从的枪头上挂着长江三角洲形状的矛旗。这些旗帜的规格是统一的,上面绘有家族的徽章。相应的,骑士分为两个等级,侍从也有两个等级。侍从指的是和主人一起加入战斗的年长侍从;佩奇相当于一个勤务兵,大多是接受过骑士训练的孩子。当时每个城堡都是骑士学校。完成青年时期的训练后,这些侍从可以在成人仪式后成为正式的见习骑士。有些人负担不起骑士高昂的开销,一辈子做侍从。当然,知名的王子和大贵族的孩子都是天生的骑士。

有升级自然会有降级,但极其罕见。截止到1793,英国已经出现了三次降级。1621年,弗朗西斯·林可唯爵士被抢走了骑士头饺子,关押在威斯敏斯特大厅,可见事情有多严重。他的马刺被收回,剑带被割断,真是奇耻大辱。

相比之下,骑士的命名仪式有两种。第一,比较简单常见,多在战时举行:候选人跪在一位军队领袖或有威望的骑士面前,主礼人用剑背碰其肩三次,并献上箴言和训诫,整个仪式就完成了。这样,从11到16世纪,每一次大战后都会产生一批骑士。简单的形式在和平时期更被接受和广泛使用。

当然也有更隆重的仪式。在15世纪的英国,骑士头饺子必须由领主们呈上:主人在对方的脖子和肩膀上触摸剑的背面,然后以守护圣徒(英格兰的圣乔治和苏格兰的圣安德鲁)的名义宣誓忠诚和荣誉。然后主持人唱道:“Avencez,Rise Sir”,这通常是骑士的教名。“整个仪式结束了。之后还有不同的庆祝活动,如国王的宴会,赠送斗篷、盔甲和马刺;或者是教会的模式,教团的每个兄弟都祝福新人,给他们圣经和十字架,新加入者自己也说要放弃世界上的尊重和俗名,等等。

后一种仪式逐渐与其他重要仪式结合在一起。例如,在英国,骑士身份通常伴随着皇家庆典。所谓的巴斯骑士在国王的加冕典礼上被封为爵士。这一规则始于亨利四世,直到查理二世加冕,巴斯骑士团才得以建立。这些骑士也被称为马刺骑士,因为他们被授予金银马刺。

总的来说,骑士道的精髓和精髓融合了当时的贵族气质、基督教美德和对女性的尊重。理想的骑士不仅应该强大,还需要绝对的忠诚、慷慨和宽容。他像史诗中的英雄一样,用双臂为善良的人们服务,以教会的名义勇敢战斗,保护前往东方的朝圣者。

十字军东征后,骑士精神逐渐失去了宗教色彩,只代表贵族阶级的荣誉感。这种代代相传的精神在英法百年战争中被广为传颂,双方骑士都保持着古老的礼仪。血战过后,偶尔会有枪赛和阅兵。其实这样的场合很少。英国爱德华一世死后,英国全面取消了枪械比赛,法国发生了一件可怕的事故:1559,1年7月,亨利二世与蒙哥马利伯爵比赛时,枪头上的鞘突然脱落。正如诺查丹玛斯预测的那样,国王被刺穿了大脑。教会随后颁布禁令,禁止两个世纪的所有枪支比赛。

不管骑士们取得了怎样辉煌的成就,战争永远是没有结果的血红色花朵。国家机器的碰撞造成了大范围的经济衰退,真正受害的只有底层民众。于是,两国相继爆发了农民起义,尤其是在英国和战争中心的佛兰德斯。他们有充分的理由抗议暴政和不公正,国家税收和资源被用于贵族的战争游戏和奢侈浪费。所以戈蒂埃坚持认为骑士文化的黄金时代是在12世纪。毕竟,对欧洲人来说,杀害异教徒更具传奇色彩。

随着阿克的陷落,东方最后一个拉丁王国被摧毁,八次十字军东征最终以失败告终。不管对后世影响有多大,骑士精神都会延续下去。效忠国王的动机在百年战争中消耗殆尽,双方从贵族到穷人都厌倦了反复拉锯。于是法国南部的吟游诗人最后一次收起了骑士精神——浪漫主义。

浪漫主义文学中的爱情主题大大背离了骑士精神的初衷,受其影响,理想的骑士应该忠于理想的女人。请注意,理想中的女人深爱他却得不到。可能只见过一次面,甚至没说过一句话。没关系。表现出对纯粹精神爱情的迷恋,理想的恋人是值得崇拜的圣人而不是被嘲笑的对象。唐?贾科德的故事并不好笑。这样的偶像应该是指现实中,多为另一个骑士的妻子。弯腰为淑女邀功最大的成就是欧洲一夫一妻制的确立。这个时代的骑士不再像前辈那样注重武力,而是开始培养各种高级趣味。随着文艺复兴的蓬勃发展,他们成为绅士阶层的雏形。

理想是理想,现实是现实。实际情况有些偏差。封建制度是骑士文化的根源,极大地限制了对骑士的各种过分要求。这里有两个具体的例子。

说到对女性的尊重,基督教的兴起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女性的地位,但正如戈蒂埃所说,封建制度将土地与女性捆绑在一起,由她的父母或监护人作为交易的一部分出售。理论上骑士有保护孤寡孤儿的义务。但仅此而已。事实上,这种保护像商品一样出售。小领主往往会背叛自己的女儿,通过婚姻换取更大的利益。这样的资产阶级契约随处可见,我们对其中露骨的语言感到震惊,也对这种现象的普遍性感到震惊。这种包办婚姻,或者说契约婚姻,预示着婚后的不幸,家暴是常见的。骑士不忠于他们的妻子。戈蒂埃的《骑士》(La Chevaleries)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香槟的骑士拉图尔·兰德里(La Tour Landry)目睹朋友在街上殴打妻子,回家后对女儿总结道:“傲慢和无礼不是婚约的一部分。”这种现象既是那个时代处处要求自律的结果,也是包办婚姻的恶果。

上流社会的女士还是会被打,小孩子也会受到不正常的对待。约翰·赛姆思记录了伯克利一个古老家族的历史。从1288到1500,有五次包办婚姻,夫妻平均年龄只有11岁。这个家族的托马斯勋爵在1476年成为骑士的时候才5岁!我6岁就结婚了!毛蒂斯子爵在1338年成为骑士的时候才七岁,都是因为父亲去世早。如果由父系亲属照顾,毫无疑问会收取高额费用,甚至吞并领地。成为骑士象征着成年,但在当时,成为骑士的法定年龄最早是21岁。大贵族和伯克利家族一样,为了逃避孤儿的监护而窃取荣誉,年幼的孩子却不得不过早地承担起家族的事业。Symth不止一次提到,这是对孤儿不人道的虐待。

同时,经济原因造成了骑士文化中浪漫元素的一定程度的衰落。就伯克利家族而言,从13世纪中期开始,爵士们不仅是朝臣和士兵,也是普通的乡绅。他们出售城堡花园里出产的水果,家庭主妇则四处巡逻收取地租。

另外,上面我们提到了埃斯库格免税,无论是佃农还是贵族都不能幸免。于是在13世纪前半叶,很多小领主参军以逃避高额税收。按照骑士的道德标准,他们本该为荣誉和忠诚而战。无论如何,它为皇室提供了稳定的收入和士兵。富裕的平民和乡绅总是贪图提高社会地位的机会,所以他们自己购买装备加入队伍,也因为战功而有机会晋升为骑士,从而降低了骑士文化中的贵族色彩。当然,这些麻雀变凤凰的情节也被普罗旺斯的吟游诗人改编过,成为浪漫小说的好题材。已经陷入贫困的贫穷贵族无法成为骑士,只能无奈地抱怨荣誉之门其实是向新贵敞开的,不管他们的祖先是谁,他们不过是职业文盲而已。

于是,战场上的军事浪漫主义渐渐淡了,再也没有像样的决斗了。骑士们缩在观察哨里推测对手的实力,而不是像前辈一样站在突击队的最前沿。百年战争带来了一种新的战斗方式。弓箭手成了战场的主人,一些骑士成了雇佣兵。

战争的紧迫性取消了骑兵身上多余的装饰和战前的动员,只有贵族才允许。双方著名的指挥官,如英军的罗伯特·克诺勒斯,背景模糊。虽然他们是爵士,但他们被授予爵士而不是世袭勋爵。法军总司令盖斯林等了很久才得到骑士的饺子,因为他来自一个破产的下层贵族家庭。爱德华三世不仅发动了战争,还全面禁止了即时枪赛,但法国人约翰极力主张,比赛很快就分裂了。克雷斯之战前夕,法国人向对手发出了侠义战书(当然知道自己的绝对优势),而英国人则趁着休战悄悄离开绝地,无愧于海盗本色。这场草草收场的百年战争,也宣告了骑士时代的终结。

骑士精神盛行的年代,离现代人那么遥远。那种矜持和傲慢,对我们来说,有点刺激和神奇。骑士精神的本质很难把握,因为你无法把自己融进过去。即使在那个伟大的年代,也不可避免地受到当时社会意识的制约。就像希腊罗马时代的高度繁荣是建立在奴隶制的基础上一样,骑士文明所崇尚的忠诚和自律已经悄然褪去,因为现代文明的发展需要不断打破限制。事实上,最重要的精华即使在中世纪的鼎盛时期也没能达到顶峰;作为一个将宗教与生活结合的运动,骑士并不比清教徒更成功。但那些高尚的品质,谦逊、宽容、诚实、正义,作为一种精神遗产,经历了战争的洗礼,和平的腐蚀,经历了人类社会的各种转瞬即逝的变迁,还会继续生存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