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区的历史沿革

阖闾元年(公元前514),吴王阖闾命伍子胥尝水,筑大城。“四十五里三十步,小城六百六十步,地八步,天八步,水八步,地八步”。(吴帝姬)修建的大城市就是今天的苏州古城,平江区就在今天城市的东北部。

秦王二十五年(前222年),秦国平定楚国江南地区,设会稽郡,领郡。当时苏州叫吴县,现在平江地区属于吴县。

东汉永建四年(129)十二月,会稽县东北设立吴郡,通往13郡。苏州一带仍称吴郡,今平江一带亦属之。东汉兴平二年(195),孙策部将吴郡太守徐公追入郡中掌管太守。此后,吴属三国孙吴,苏州仍称吴郡,平江区也属之。晋代时,吴军属扬州,苏州仍称吴县,平江属吴县。隋开帝三年(583年)十一月,县废为州,地方行政建制改为州、县两级。九年二月,隋大败吴州,废吴郡,改吴州为苏州,取苏州西姑苏山之名。苏州的名字就是从这里开始的。当时苏州领五郡:吴县、常熟、吴城、昆山、长城。今天,平江仍然属于吴县。

元年(696),长洲县位于吴歌县以东。今天,平江地区属于苏州的吴县和常州部分。

唐天宝元年(742),改州为郡,苏州改为郡,通吴、常州、嘉兴、昆山、常熟、海盐六郡。今天的平江地区属于当时的吴县和常州。唐元年(758),吴郡改为苏州。此后,苏州地名被用作通用名。二年,常州郡废,常州军立,平江辖区归常州军。唐太宗十二年(777),常州军废,仍为常州郡。苏州领七县:吴、常州、嘉兴、海盐、常熟、昆山、华亭。今天,平江地区仍然属于吴和常州县。

五代十国时期,后唐同光二年(924年),苏州升为中央吴军(军队为当时军队所在的地方设立的地方行政机构),统领昌、润二州。宋开宝四年(971),改南唐为江南州。开宝七年,宋玉吴越伐江南。八年,中央吴军改称平江军。同年,吴越孙承佑被宋朝任命为我们在平江的使节,旨在平定李煜的江南之国。今天的“平江”二字,就是当时平定江南的意思。从此,苏州在历史上被称为“平江”。

宋太平兴国三年(978年),吴越国沦陷于北宋。宋正和三年(1113),苏州为皇帝节镇,升为平江府。“平江”作为苏州地方行政建制设立,一直沿用到元末。

元十三年(1276),平江府改为平江道。郑铮十六年(1356),张士诚占领平江,改平江道为隆平府。次年,张士诚降元,改隆平府为平江道。

二十七年九月,朱元璋攻克苏州后,建都金陵,国号吴,改平江道为苏州府,统领吴县、常州两县及吴江、常熟、昆山、嘉定四州。清朝雍正二年(1724),分析苏州市区有三个县,各辖一部分苏城和城郊农村。今天,平江辖区分为三个县,其中大部分属于常州,元和县。城南以干将路为界,东西方向属吴县,人民路以西至永定寺巷、河东巷部分。是昌州县的一部分,大致是人民路到东邻林顿路一线;属元和县,是东到楼门、香门的林顿路一线。城外,今天的北寺塔街和楼门街分别属于常州和元和县。

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苏州涪陵设吴、常州、元和、昆山、信阳、常熟、、吴江、震泽9县2厅;太湖、镜湖2号馆。今天,平江地区分别属于吴、常州、元和。

清三年(1911)十月初四,设苏州府及昌、元、吴三县,设苏州民政局,管辖昌、元、吴三县。原苏州府其余部分归苏联大都督直接管辖的各县各部。民国元年(1912)1,各地废府、州,并县、部。裁苏州府,苏州改名吴县。原来属于苏州的常州、元和、吴县同时并入吴县,现在平江区属于吴县。165438+10月,程响自治吴县更名为苏州市。“市”是“县”的下级行政系统。2006年7月1日,苏州市筹备办正式成立,隶属苏州程响和郭芙,暂分为7区32段。如今,平江的辖区涵盖东区7个片区(1-7),南区3个片区(5-7),西区5-6个片区,北区1、2、6、8、9、10。17,165438+10月27日,县市划分,苏州市政府正式成立。19年3月27日,苏州废,并入吴县。5438年6月+20年10月,吴县将苏州原有的七个市辖区划分为三个城区:第一个城区在北半部,第二个城区在南半部,第三个城区在长门、徐门以外的郭地区。今天,平江区位于第一区的东南部和第二区的东北部。

民国二十三年(1934)六月,吴县分为13区,苏州程响三区合并为一区,称为吴县第一区。一区辖11乡镇60个镇。当时平江区有6个乡,22个镇。31年3月,苏州程响改为第八区。

抗日战争时期,伪吴总督府划定了下属乡镇地区,设立了三个办事处。今天的平江地区主要是当时的第一办事处管辖范围内,其余是第二办事处和第三办事处。

民国36年(1947),自16年2月开始实行新制度,乡镇合并。吴县下辖9个区,137个乡镇,肃州区下辖14个乡镇。平江区有6个镇,1个乡:中山镇、北街镇、西城镇、娄江镇、中和镇、七溪镇、宁南乡。次年2月,苏州市区调整为13镇。撤销区系,各镇由吴县县政府直接领导。平江区除了宁南乡,其他六个镇都没变。1949年4月27日,苏州解放。三十日,定苏州为市。5月3日,苏州军委宣布,苏州按原13镇划分,成立13镇人民政府。1年9月撤镇,全市按公安局管辖范围划分为东、南、西、北、中五区,设立五个区公所。东区所辖的娄江镇全部是钟山、齐和北街镇的一部分。1950年5月,区局注销。1951年10月18、经苏南人民行政公署批准,苏州市设立5个区人民政府。如今,平江辖区涵盖了当时的东、中、北区。

从1955、10、1起,苏州各区更名,东区更名为平江区,北区更名为北塔区,中区更名为观前区。“平江区”的名称由此开始。观前、北塔区分别于7月1956、7月1958撤销,其街道一部分并入平江区,另一部分并入沧浪、金阊区。

1958 165438+10月5日,平江人民公社成立,实行政社合一体制。1960年6月,平江人民公社所属的平江路、观前街、北寺塔、东北街成立人民公社支部。1960年7月,撤销支部制,将原北四塔、东北街支部从平江人民公社划出,合并组建北塔人民公社,办公地址在西北街。1962年6月,撤销人民公社,恢复人民委员会。3月22日,1963,北塔区撤销,行政区域划归平江区。

1966 165438+10月,平江区更名为东风区。6月1979起,恢复平江区原名,一直沿用至今。

2012经国务院、省政府批准,调整苏州市部分行政区划,撤销苏州市平江区,与苏州市沧浪区、金阊区合并,设立苏州市姑苏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