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郑成功的成就

《明史笔记》:英雄亦枭雄——评郑成功

现代人对郑成功的敬仰,源于他东渡台湾省、驱逐荷兰殖民者、收复祖国领土的历史功绩。如果没有,台湾省可能就不在今天中国的版图之内了。但他作为一个无偿反清复明的义士,其功过却鲜有论及,而恰恰是那段历史,是郑成功人生的巅峰。因为“民族”二字的引申,满语被中华民族所接受,反清复明作为“人民内部矛盾”被一笔带过。

然而,郑成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让我们回到历史。

这应该从郑成功的父亲说起。

郑成功的父亲郑志龙,出生于福建南安县石河乡。从小不爱读书,擅长舞枪弄棒。可以说我生来就是土匪。18岁,出去旅游。《台省外记》有云:“天启三年,桂海五月夏,程有糖、秦安、麝香、鹿皮陪赴日,遣官护送。”这位官员就是郑志龙。他赴日后,与的生母翁结婚。

在日本混的郑志龙,后来被日本的一位华侨领袖收为养子,于是继承了一支走私船队,成了富翁。然而,他生性好动,与其他走私者合谋筹集武器,密谋造反。事情败露后,他仓皇出逃。成为横行东南沿海、危害东南沿海的“敌人”,台湾省就是它的老巢。小偷郑之龙被朝廷接受,做了游击将军。郑志龙一边打压海盗一边做生意,两手都硬。不仅消灭了许多海盗,而且不仅与日本,还与西班牙、荷兰和葡萄牙建立了贸易关系。因为打土匪的战果,他被提升为福建总兵,也是富商。可以说财源滚滚,仕途一帆风顺。

据史料记载,郑成功出生在郑之龙出逃日本时,回到父亲身边时大约7岁,取名森,与父亲不同的是,郑森走的是一条传统文人的道路。

崇启十七年三月,明朝灭亡后,斧王朱友松在南京称帝。当时郑森265,438+0岁,师从南京国子监著名学者钱奕谦。由于他非凡的才能,深得钱的赏识。既然能被有文采之誉的钱老师看重,应该说和郑森、乃夫这样的痞子不是一类人,但是爸爸的思维方式对他的影响也很大,这一点从现在就能看出来。

可惜当时南明真的不成气候。除外,还有、、、靖江王等政权。,而且他们没有买对方的钱。他们都高举民族主义的旗帜,无视当前的敌人,拔高山头,各自宣称自己是正统。结果是一个接一个。斧王倒台后,唐王朱秉鉴为了隆武在福州登基。隆武即位后,全副武装的对手郑之龙当然是倚重皇位,不仅封他为公爵,还封他为太师。但郑之龙志向不同,无意抗清。隆武元年,郑之龙将郑森金介绍给隆武。吴龙像小溪一样问了又答。吴龙·富森仰面说道:“很遗憾,没有一个女人配得上你的名字。你要忠于我的家庭,永远不要忘记对方。”朱被赐姓,改名成功。(《静海志》),就这样,郑森成了朱成功,后人称他为“郑成功”。

当时郑之龙与洪承畴有密约,于是退兵,让清军长驱直入福州,龙武溃逃。父子在健康与不健康的问题上分手了。台湾省外记已经出版两年了。智在成功谈判满清投降时,“成功劝:‘吾父一向手握重权,终不能轻言变节。以孩子的精细,闽粤之地不比北方。如果靠高风险,埋伏防御,虽有百万,终有一天难以飞越。清理人心以固本;开放海上航道,推销港口以满足他们的开支。那么选将领练兵,号召天下进步也就不难了。”“郑成功的眼光和野心,说明郑之龙年纪大了,野心大了,怕清军,有意自保。读过这本书的郑成功明白“枪杆子里面出政权”的道理,打算在乱世有所作为。

清朝以后,郑之龙立即被抬北。清兵攻打他的老巢安平,他的妻子翁也陷入困境。《静海志》有云:“志龙已降,其家以为可免劫掠,故不装备自己。从贝勒到安平,乱兵大肆奸淫掳掠,成功的母亲也被吊死。得手后大怒,割掉了母亲的腹部。他出肠涤秽,再收,险送丧。”这种深仇大恨让郑成功打出了反清复明的旗号,与满清成了死敌。尽管后来双方多次谈判,旷日持久,但郑成功从未向诚信屈服。

起初,郑成功在小夜曲中缺粮,只能在厦门海域游荡。逐渐从一个地方逃到另一个地方的郑之龙旧部接踵而来;明朝宗室老臣也希望光复,他也相继叛逃。并且长期实力持续增长。他攻占了厦门,养活了五六万军队,威望大增。四年八月,他和郑炼、蔡政的士兵控制了东南海上的抗邀领导权。以金、厦门为根据地,转战海城、泉州、同安、潮阳等地,屡败清朝派往福建的援军。南明雍朝加他们为护国公。

当时李定国在西,郑成功在南,一个在西南,一个称霸海上。两人都是反清支柱。李定国的所作所为扭转了明朝反清战争的局面,郑成功的势力也让清廷无可奈何。他们可以一起做很多事情。李定国的兵出云贵,在桂林打败清平南王孔有德。当士兵到达福建和浙江时,他们主动写信约会,要求郑成功联手抗清。然而,郑成功总是含糊其辞,甚至未能兑现自己的承诺,这使得改变战局的机会一再错过。从李咏四年到九年,李定国九次上书请求郑成功出兵相助或进攻,但郑成功八次放我鸽子,毫无联手的诚意。李定国单枪匹马无法打通两广闽浙路线。后来,郑成功终于命令张明真、徐宏率领十二镇水师入长江,捣金陵,攻温州、台州缺粮,收复舟山。八月,留黄庭等人征揭阳,击败清军大将刘伯禄,收复朝邑。两条路都是恢复后立即归还的。”(《静海志》)。但郑成功出兵北方,不是为了增援李定国,而是为了出兵牵制清军势力,保护其根据地的安全。

那么,郑成功最近在忙些什么呢?忙着和清廷讲和。清廷打出了郑之龙这张牌,意在拉拢郑成功。郑成功一开始拒绝,后来口头答应,但要价是“必须三省媾和”还提出军队自己管理,“不去北京,留在福建。”还不断要求和谈管辖的土地由一府改为四府,而三省要有“多于高丽,不剃头”和“不受各部各院控制”的地方自治权。这些交涉一直无果而终,“虽成功只是运气问题,不可能开信,且衣旧如故,烧兵几乎会侵延建,甚不可测”(《清世祖实录》)。郑成功的意图很明显是为了表明无议不和,意味着他依靠军队的自尊来获取利益,促使官员向清廷要求让步。从李咏第七年到第十二年,双方谈了六次(和七次)时间和战争。清廷虽然多次通融,甚至默许了郑成功的一些要求,但却在战略上达到了拖延郑成功以分而治之的目的。

清廷主要担心的是,一旦西南和东南联合起来,清军就防不胜防了。因为是上策,所以要利用郑之龙与郑成功谈判,以郑成功为“牢笼”孤立李定国,分裂西南与东南的联合局面,将全国的主力部署到西南战场,夺回战略主动权,进而除掉无奈无敌的李定国,瓦解千古王朝。郑成功不傻。和谈开始时,他说:“清朝也想安定我,奉陪到底,并采取措施为士兵提供粮食”(《清稿·郑成功传》)。换句话说,郑成功从未对和谈抱有过高的期望,但他只是利用这一点来壮大自己的实力。所以郑成功目光短浅,不明白唇亡齿寒的道理?不完全是。

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郑成功虽有反清之志,却无复明之志。暂时投降南明只是招兵买马的一种表现,所以郑成功无意真正与南明合作,也不可能认同李定国开放广东、连接东南西南、扩大“革命根据地”的主张。比如李咏八年,李定国曾按约计划入侵粤东,郑成功议和,为了表示对清朝的信任,他毁约拒绝援助。郑成功和谈的努力,无非是个人地位、领土、军权、征粮权等权利的得失,他从来没有想过南明。他致力于经营和扩大自己的势力范围,意图在清廷实力强大,无能为力之后,迫使清廷默认自己的小政权。如果南明有可能掌权,那也一样。羽翼终了,必是“南为王”之时。因此,郑成功与南明和曼青保持着若即若离的关系。他曾经拒绝被千古王朝加冕为王,只支持流亡避难的鲁国国王,没有太在意。其他人,如朱舜水、张煌言和徐景平,没有重用他们。更有甚者,他们还毒死了鲁王手下著名的反清斗士(这一点史学界有争议,但从郑的性格来看极有可能)。

郑成功以船为师。他能进能退,强了就能沿河直走。当他失败时,他还可以在岛上直立行走,这是万无一失的。“大不了下海打游击战。”更何况郑成功出身于海盗家庭,继承了奈夫早年叛逆的性格,所以行事不顾大局,只为自己打算。历史上的郑成功“做任何事都独断专行,不与人商量”,“用法严厉,果有杀身之祸”,“亲戚虽有罪,借贷多,犯奸必亡。”(《清史稿·郑成功传》)所以说尊法太严,这都是性格使然。郑成功傲慢、直爽、容易记仇,对别人苛刻,近乎武断和残忍。按照现代心理学的说法,是“自我中心”造成的。以自我为中心的人总是以自我概念作为衡量事物的标准,排斥不符合自己想法的人。由于郑成功的性格,多次反清,使厦最初有得有失。后来著名的施琅也因为这个罪名被迫投降,直接导致清廷收复台湾省。

尽管和平谈判给了郑成功扩充实力的时间,但陆军和水军都补充到了一百万人。经过几年的训练,他们中的一半已经成为精英战士。然而此时的南明已经很弱了。虽然郑成功逐渐变成了一片羽毛,但很难用自己的双手演唱,坐在地上的可能性也降低了。为了不等死,出现了孤注一掷的北伐,也是海盗式的冒险,因为此时大势已去,独自深入的结果很可能是一败涂地。郑成功不是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开战前,他对将领们说:“这次是我一个人入侵重要的地方,我要死里逃生。一时胜此,断其竹,名利近矣。入生退死,本凡要带头,认为自己会带头。你等着吧。”(静海志)。军事失败后,郑成功最后一次媾和为时已晚。没有后顾之忧的清廷,不会再养虎为患了。

此时西南平坦,夏津危矣。在这样的形势下,郑成功断然东征,以收复台湾省为立足点。张煌言听说他在台湾获得成功,就写信劝阻他,指责他“偷得一时安宁,贻笑无穷”。当然,郑成功不为所动,因为相对于权力和领土,再次看到不是他的野心。

与真正的民族英雄李定国直面危机、献身中兴、鞠躬尽瘁相比,郑成功是一个不顾大局、自私自利、只关心个人和局部利益的枭雄。这不是贬义。“一个精壮的人,与他人和谐相处,在每一点兴趣上都尽力而为,所以他选择自己的木材,逐渐起飞”(李建红《论精壮的人》)。现在看来,无论东南还是西南的抵抗,最终都无法阻挡满清一统天下的大趋势。而知其不可而为之,忠义救天的英雄,更是令人敬佩。

然而,站在今天的历史高度,郑成功的成就更大。因为台湾省没有郑家盘,清廷不会视其为眼中钉,集中力量收复,最终统一全国。否则,以封建帝王的保守思想和正统文化,或许今天的台湾省已经不再属于中国的版图,而是属于另一个国家或者独立的国家。从这个意义上说,郑成功是名副其实的民族英雄之一。

当代当英雄,后世当英雄,太有意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