仰韶酒文化遗址
仰韶村文化遗址位于三门峡市渑池县城北9公里处的仰韶村。1921经中国政府批准,瑞典地质学家安特生和中国考古学家袁复礼共同进行了第一次发掘。根据出土文物,确认为中国古代文化遗存。按照考古惯例,最先发现的地方命名为文化类型,故名“仰韶文化”。仰韶村文化遗址位于仰韶村南部缓坡台地,北依韶山,东、西、南三面环水,东北至西南长900米,西北至东南宽300米,总面积约30万平方米,文化土层堆积厚度2-4米。主要出土器物有石器、骨器、陶器和蚌类。用于耕作的石器包括斧、铲、凿和锄头。石箭头、射弹、石饼等。是用来打猎的;连线吊坠、纺车、骨针、骨锥等。用于纺织。当时人们的日常用具都是陶器,有盆、罐、碗、壶、碗、杯、瓮、坛等。特别引人注目的是陶器上精美的装饰图案,有宽带纹、网纹、花瓣纹、鱼纹、弦纹、几何纹等。精美的彩陶是仰韶文化的一大特色。
仰韶文化以农耕为主,属于母系氏族向父系氏族过渡的社会阶段。它以黄河中游为中心,南至湖北,北至内蒙古,是黄河流域非常强大的古文化。仰韶文化的发现宣告了“中国没有石器时代文化”这一论点的彻底破产,仰韶村文化遗址因此被中外考古学家誉为“文化圣地”。
3月4日1961仰韶村文化遗址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