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宣言》和《拿破仑法典》是什么时候产生的? 《人权宣言》产生于君主立宪制时期(1789―1792),它揭示了自然人权的自由平等原则,否定了封建等级制度,成为资产阶级夺取和巩固政权的思想武器,并将启蒙思想家的政治主张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拿破仑法典》在第一个拿破仑帝国时期(1804-1814)的出现,有利于资本主义的政治稳定和发展,成为资本主义社会的立法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