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有多少个省?

民国建国初期,继承了清朝的旧制度。不同的是,废除了政府,所有州和部门不分县都改为县。1914年省县之间设置93条道路。当时按时间顺序有22个省,包括直隶、奉天、吉林、黑龙江、山东、河南、山西、江苏、安徽、江西、福建、浙江、湖北、湖南、陕西、甘肃、新疆、四川、广东、广西、云南、贵州。北洋政府在京兆、热河、察哈尔、绥远、川边、西藏、外蒙古、青海等22个省外设立了几个专区,胶澳、松湖等两个省级商埠,阿尔泰、塔尔巴哈台、伊犁三个地区,后并入新疆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