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税务局如何查询之前开具的发票?
首先,登录电子税务局系统
用户首先需要在电子税务局官网或手机应用上登录自己的账户。登录时,通常需要提供有效的税号和密码,以保证账户的安全性。
其次,进入发票管理模块
登录成功后,用户应找到并点击“发票管理”或类似选项,进入发票管理模块。该模块通常集成了发票的开具、查询、打印等多种功能。
第三,选择查询条件
在发票管理模块中,用户可以根据需要选择不同的查询条件。常见的查询条件包括发票类型、发票日期、发票号、买方信息等。用户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设置相应的查询条件,以便快速定位到要查询的发票。
第四,执行查询操作
设置查询条件后,用户可以点击“查询”按钮,系统将根据设置的条件在数据库中检索相应的发票信息。查询结果通常以列表的形式显示,包括发票明细,如发票代码、发票号、发票日期、买方名称、卖方名称、金额等。
动词 (verb的缩写)查看和下载发票
用户可以在查询结果中找到需要查看的发票,点击相应的链接或按钮进行查看。部分系统还支持将发票信息以PDF或其他格式下载到本地设备,方便用户随时查看和打印。
总而言之:
当电子税务局查询以前开具的发票时,用户需要登录电子税务局系统,进入发票管理模块,选择合适的查询条件,进行查询操作,在查询结果中查看并下载需要的发票。这一流程便捷高效,为用户提供了便捷的发票管理服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29条规定: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和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和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提供的其他纳税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第28条规定: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有困难,需要延长期限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税务机关批准,在批准的期限内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