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青楼女子等级(具体!)
1,宫妓
是指被关在深宫,为皇帝提供性服务的女性。他们往往是几万,包括一些宫女和大量的歌舞伎。
他们由朝廷提供衣食,生活条件非常好。他们都有献身皇帝的可能。但由于宫中美女众多,得到皇帝“宠爱”的机会微乎其微。他们最大的痛苦是幽闭恐惧症,缺乏人身自由,青春被浪费,性欲和爱情得不到满足。
2.官方妓女
宫妓归国家和政府所有,但与嫖客不同的是,宫妓只为皇帝及其家人服务,而官妓则由各级官员占有。
对于官妓,官员可以* * *享受,做人情,或者命令官妓招待一个过境官员睡觉,或者给一个朋友请客。这是官妓的本分,只能任人摆布,不得拒绝或收取。
但是玩他们的官员有时候会给他们一些财产,这些财产往往被高官垄断,有的官员还会嫉妒一个名妓。汉代,宫廷权贵在很多地方使用官妓(也称官婢)。
《汉书·九仪》记载:“丞相、官衙、奴婢泄漏起居。宫中奶妈带官宦侍女。传言宫里所有的官员都是官员和奴婢。太官堂官臣妾三千。”这是朝廷和驻京办的侍女。对于官妓来说,如果能出几千万,就可以免做庶人。但是,他们中很少有人被成功救赎,他们能做的就是做一辈子的奴隶和妓女。
3.军妓
有历史专家认为,军妓最早可追溯到汉代:“古有妓,至汉武始设营妓,侍候未婚之兵。”有些军人会杀生如麻,野蛮粗暴,所以有些军妓的境遇和命运是非常悲惨的。
比如唐朝的时候,岭南有个军妓,曾经在餐桌上冒犯了一位客人,受到了棍棒的惩罚。在她痛苦哭泣的时候,官员们还写诗逗她开心:“青丝裙三棒标,红粉腮流两行泪。”
唐朝末年,有个叫罗秋的官员,是福州的守备司令,在酒席上看中了一个叫杜红儿的军妓,要她唱歌,并送给她一份礼物(就是礼物)。头领不肯让她收下礼物,因为副司令已经喜欢上了红儿,于是罗秋大怒,拔剑将杜红儿当场杀死。
4.家庭妓女
一个属于官宦富家的家庭,只为主人及其家庭服务,属于私有制,不像官妓、妓女是“公”的。
《史记》中首次出现了家妓,公元前562年晋悼公将八名女乐师赐给了。在西汉、东汉和三国时期,贵族和官僚为了家庭而养妓女变得很普遍。魏晋南北朝隋唐时期,国内妓女的发展进入了一个繁荣时期。一些大贵族、大官僚养了几百个家妓,规模几乎堪比宫廷女乐。
家庭妓女是被锁在家庭的笼子里供主人玩耍的性奴隶。他们不是人,只是工具。历史上有记载,一些官僚贵族在冬天会把手伸进妓女的怀里取暖,称为“肉加热器”。
冬天让一群妓女围着他,叫“肉屏”;吃饭的时候,不用桌子,叫妓女手里拿着菜站在旁边,叫“肉桌盘”:不用痰盂吐,让妓女用嘴叼着,叫“香痰盂”。
5.民间妓女
更接近于今天人们理解的妓女,是活跃在民间,为社会“服务”的妓女。
在这五类妓女中,前三类是国营妓女。他们地位卑微,但生活相当安逸。它们由国家正式编制,由国家财政支持。当然,它们也服务于国家所象征的皇帝和官僚的需要。
至于后两类,相当于个体私营经济,活在体制外,不伸手给国家,不给政府添乱,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官员和妓女,本来是社会地位不同的两种人,生活上没有交集,但从历史上看,这两种人的关系是最密切的。
扩展数据:
首先,妓女
妓女是指接受过专业培训和专业服务技能从事色情服务的女性,属于娱乐行业。在行业内,其职业地位高于“妓女”,因为其职业素质和文学水平高于只出卖自己的“妓女”,所以其收费也高于“妓女”。在古代,抿妓比嫖妓更优雅。
在荷兰等少数国家,妓女是合法职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妓女在中国大陆受到法律和道德的禁止。
二、相关标题:
1.妓院的女人
没有人会暧昧,大家都知道是妓女。
南朝徐陵编《鱼台新咏》中记载的诗人的《万山见采桑人》一诗,最早应该出现:“崇嫔妃多愁,上青楼已尽。伴西蚕路,东磨头。”青楼是历代很多文人引用的,都是指妓女。
2.妓女
这是当代词汇,在这里完全是转喻。我们把它带到这里,本土化了,指妓女就是妓女,北京话叫暗门。
3.妓女
卖淫的职业化可以追溯到夏朝晚期。春秋时期,齐国设立了“七百女室”,这是最早的官方妓院。
4.女神
晚唐李商隐的诗:“天使的生活除了梦还有什么”,这个“女神”指的是妓女。类似于西方的女神,女神的本义不是说她有多崇拜女性,而是总结为女性不敬业,对男性投怀送抱。
但并不是所有的女人都被描述成女神。只有那些从事卖淫的妇女才具有同样的特征。有一部电影《女神》由阮主演,描述了一个妓女的生活。
5.北里妇女
有一首袁枚的诗:一个旅人的灵魂在北方被出卖。很多人解释说,北方的天空,游客黯然神伤。这纯粹是驴唇不对马嘴。
北里暗指妓院,起源于唐代。唐朝的平康里位于唐朝长安城的冯丹街,这里妓院林立,又称平康坊。因为靠近北门,所以又叫“北里”。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妓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