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历史沿革

安徽省的建立始于清康熙六年七月甲寅(1667年8月30日),由江南省分治而成。安徽省的名称是由明清时期安庆和徽州的首字母合成的。简称“皖”,因古安徽国而得名。原始社会末期,安徽的两淮和江淮地区是和南方部落建立的方国的疆域,而江南地区则是吴越文化区。春秋战国时期,很多国家被北方列强和南方的吴、越、楚等北方强国吞并。

秦实行郡县制,安徽设立的县市先后被九江、泗水、、陈郡、会稽(吴)等一级地方行政区划分割。秦末至楚汉之争期间,又增燕、衡山、庐江三郡,分九江、西楚、衡山。安徽省有25个县可以考。汉初安徽还是楚、淮南等不同姓氏君王的封地,后分为淮南、庐江、衡山三国,再由九江郡分为六安国、荆(吴,后为江都等国)、淮阳、梁国。元丰五年(前106)四月,设十三州刺史府,安徽分属豫、徐、阳三州。三个州分为位于全省的74个县(国)。东汉实行州、郡、县三级管理体制,时至今日省内仍分阳、豫、徐三州。

三国时期,安徽分为魏、吴建立的扬州和魏的徐、豫四州。吴国扬州涉及安徽江淮以南、江南地区的19郡,即新都、庐江、丹阳。晋南北朝时期,仍实行东汉以来的州、郡、县三级管理体制。东晋时期,淮北先后被“五胡十六国”中的刘汉、后赵(含)、颜倩、前秦、后秦、后燕等国占领,始终保守,至今仍分许、虞(含东虞)两州。南北朝时期,宋、齐、梁、陈都先后收复淮北地区,拥有江南地区,并将江淮地区长期作为南北纷争的战场。陈朝后期仅限于长江流域,江淮及其以北地区先后被北齐和北周占领。在南朝丧失北方领土期间,安徽北部领土先后被北魏、东魏、北齐和北周占领。

隋初,废郡,实行各级区划和整理管理体制,实行州县两级管理体制。今天安徽有55个县。大业初,改州为县,实行县县两级管理体制,恢复汉州刺史巡察制度。本省50个县,涉及3省15个县。唐初废郡改为州,实行州县两级管理体制。贞观之初,安徽共有85个县,涉及33个州。贞观元年(627),保留地调整为44郡,涉及15州,涉及河南、淮南、江南3路。中唐时期,道教正式成为一级地方行政区划,实行道、州、县三级管理体制。天宝年间,州改为郡,实行道、郡、县三级管理体制。不久,府县成了州。唐朝后期,全国仍有55郡,涉及15州(不包括朱温建立的徽州),分四镇。

五代十国时期,淮北分为、后唐、后晋、后汉、后周五个短暂的小王朝,南方(包括江淮、江南)先后被吴、南唐占领。

北宋时期实行三级管理体制,即政府(州、军、狱)和郡(军、狱不设郡)。安徽目前有64个三级行政区划(62县2监),涉及4个州,13州,8个军,其中二级行政区划25个,分属5路。宋金对峙时期,南宋一开始率全省,后在淮河以内与金国对峙。江淮地区常为战场,北方先后被晋国(包括伪楚和伪齐)、蒙古汗国和元朝占领。南宋全省51郡2狱,涉及3州8州7军,共18二级行政区划,分淮南东、淮南西、江南西三路。

元朝实行省、道(州)、散(州、军)、州(县)四级管理体制。今安徽60县,涉及11路,2州,10州,分属3省。明朝实行三级管理制度。其中,南、北直隶及十三局为一级行政区划,府、直隶州(署)为二级行政区划,散州、县(署)为三级行政区划。今全省位于南直隶西部,49县7散州,涉及凤阳、泸州、安庆、太平、池州、宁国、徽州7州,徐州、滁州、贺州、广德4个直隶州,共11个二级行政区划,其中凤阳州作为明朝首都,称为明中都。清初由直隶南京改为江南省。今安徽省属江南省西部,仍有56个散县(不包括盱眙、英山、婺源,但包括萧、砀山两县),涉及安庆、徽州、宁国、池州、太平、庐州、凤阳七州及徐州、广德、贺州。清代实行道、府(直隶州、厅)、县(散州、厅)三级管理体制。全省54个县(4个散县,50个县)。太平天国在安徽占领区采取省、县(州)、县三级管理体制建立政府,改清政府为县。

民国成立后,北京政府初步实行省县管理。今天安徽省的砀山、萧县仍属江苏省,其余60个县仍属安徽省。民国3年(1914)6月2日,全国实行省、省、县三级管理体制。砀山和萧县属于江苏省的徐海路。安徽属于淮北地区,淮南地区部分属于槐泗路,江淮地区属于安庆路,江南地区属于芜湖路。

南京政府最初实行省县两级管理体制。21 (1932)年4月2日,首次实行县制;10 10月10实行行政专员督区(特区)制度。抗日战争时期,中国* * *产党领导的抗日民主根据地,除国民党统治区外,还有皖中(江)、淮北、淮南三个根据地,其边区政府(又称行政公署)相当于省一级,下有特区,下有市县。此外,日伪政权和汪伪政权也在沦陷区建省。今天的省分属于淮海和安徽两省,分地区,再分市县。民国后期,安徽有62个县,1个市,包括63个二级地方行政区划。

解放初期,皖北分属于皖西、江淮、豫皖苏边区三个行政公署,下设分区,再下设县市。1938年4月3日,华东局请示中央批准皖北人民行政公署成立。经中央批准,5438+05年6月,撤销三个行政公署,成立皖北人民行政公署。4月15日,皖北人民行政公署发布1号通告,宣布皖北行政公署所辖区、市、县。5月13日发出第一份通报,宣布调整后的皖南行署所辖地区、市、县。皖南、皖北两个行署行使省的权力,但比省的规格要小。行政公署辖直辖市、地区、县及所辖市。

1952年8月7日,撤销皖南、皖北人民行政公署,合并安徽省。8月25日,安徽省人民政府正式成立,仍实行省、省辖市(地区,后称行署)、县(直辖市),又称县级市三级管理体制。期间组织沿革一览,行政区域名称西周辖宋州、蔡州、徐州、吴州、蜀州六州,东周辖宋州、楚州、岳州、楚州、吴州、萧州秦泗水县、陈县、当县九江县西汉沛县、禹州、徐州扬州东汉沛县、禹州、徐州、曹州、魏州、沛州、徐州、 吴州扬州西晋郭培、禹州、徐州扬州东晋、十六州后赵、先秦东晋南北朝北魏、东魏、北齐、北周、南宋南宋、齐、梁、北周隋汝阴县、乔县中坜县、江都县、溧阳县、庐江县、宣城县、同安县唐河南路淮南路五代十国侯亮、后唐、后金、后汉、 后周吴州、南唐州、后周北宋京西路淮南路(后分为淮南西路、淮南东路)金、南宋金南京路南宋淮南西路、淮南东路元河南江北省江浙省、河南江北省明、南直隶)史静、南直隶。 宣城福清(太平天国)江南省,江南省,安徽省,安徽省,民国,安徽省,安徽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皖北行署,皖南行署,安徽省,安徽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