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代的土地制度是怎样的?

1,奴隶社会的土地所有权:

(1)性质:井田制是奴隶社会土地的国有制,是土地私有制不发达的表现。

(2)兴衰:始于商代,西周全面普及,春秋晚期逐渐解体。

(3)内容(权利和义务):土地所有权属于国王,诸侯世世代代都可以享有。奴隶主驱赶奴隶集体耕种,剥夺他们的劳动果实。

2.封建社会的土地所有权

地主土地私有制是在战国时期确立的。商鞅变法规定:放弃矿田,开放楼房,政府承认田地私有,允许自由买卖,这标志着封建地主土地私有制的确立。地主占有大量土地,用地租剥削农民。这种制度是中国两千多年封建社会的主要土地制度。

封建土地所有制大致可以分为三种:国有土地所有制、地主土地所有制和农民土地所有制。

(1)地主土地所有权

在封建土地所有制的三种形式中,地主土地所有制占主导地位,是封建生产关系的基础。地主阶级正是凭借对土地的垄断,迫使无地或少地的农民依附于他们。这种土地制度在中国存在了两千多年,对中国封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经济的繁荣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其封闭性和自给自足的特点严重阻碍了商品经济的发展,特别是明清时期资本主义的发展,导致中国社会长期贫穷落后。

(2)封建国家的土地所有制——有三种形式:王天制(新)、屯田制(三国)、均田制(北魏至唐中期)。

▲废土系统:

目的:主要是保卫边境,保障军需。西汉、东汉、曹魏、蜀、晋、元、明、清初等多个朝代都有实行。东汉末年,军阀混战,农民背井离乡,土地贫瘠。在这种情况下,曹操进行了垦荒。后来,魏、蜀、吴也耕地。

基本特征和具体做法:垦荒制度是封建国有土地制度,垦荒人只有土地使用权;包含了军事和农业元素的结合。

方式:这是政府或统治者组织农民或军队开垦土地。荒地里有军事村,也有平民村。军营:士兵开垦;民屯招募流亡农民垦荒;耕田的农民要按军队编制组织起来,政府设官管理;定居田地的人要根据不同情况按比例向政府缴纳收成,但不再承担兵役。

功能:屯田制度的实施安置了大量流亡农民,有利于稳定社会秩序,缓和社会矛盾;促进了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曹操进行开荒,保证了军粮供应,为统一北方提供了物质条件。

▲均田制:

做法:均田制始于北魏(485),盛行于隋唐,被日本借鉴吸收,影响深远。

目的:保证国家的税收和徭役征收。

前提:政府有大量无主荒地。社会上有大量无主荒地和劳动力,政府把土地分给农民。这种制度的实施并不触及贵族地主的利益,农民承担了向国家交租税的负担,而贵族地主没有这个负担。

内容:①国家将其掌握的土地进行分配,给农民一定数量的土地。奴婢、牲口也相应由田里来;——有利于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地主的利益也得到了保障。(2)土地不得买卖;——土地兼并有限制。(3)官员必须给予公共土地;——他们的利益得到了保障④农民向封建国家出租、转让和服务的负担。(贵族和地主没有这个负担。)

按照政府规定,一夫一妻要从国家租两块小米石,调一匹绢马,从产麻(无丝)的地方牵一匹绢马。此外,农民还要向政府承担一定的徭役。

作用:在批地时,既不会触动地主的土地,又能使农民得到一定的土地,因此,有利于缓解阶级矛盾和经济的恢复与发展。

保证国家的税收和徭役的征收;

促进了北方少数民族的封建化和北方民族的大融合;

中国古代一项重要的封建土地制度。(相对完整)

(3)所有者的土地所有权(个体农民的土地所有权):

这种土地所有制形式不占主要地位,封建社会各个朝代都有。这种小农经济和地主的土地所有制一样,是封建生产关系内容的重要补充,和封建地主的土地所有制一起构成了封建经济基础,是专制中央集权建立和长期存在的重要基础。在封建经济发展过程中,地主不断兼并农民的土地,使这种土地所有制走向破产。

其特点是“男耕女织”,自给自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