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地名的历史
唐景云二年(711),设立福建总督府,辖福建、福建、泉州、漳州、潮州五州。开元十三年(725),周敏总督府更名为福州总督府,隶属江南东路,这是福州名称的开始。开元二十一年(733),为加强边防武装,设武将。分别取福州、建州一词,称福建军使,与福州都督府并存。这是福建名字的开始。天宝年间,玄宗改“天下州为县”,仍采用县两级行政体制。昌乐划归昌乐县(今抚州),同时领导昌乐县、建安县、庆元县、漳浦县、林挺县、潮阳县的边防军务。五代十国时期,福建先后被闽、殷、南塘、吴越占领。唐末长兴四年(933),王称帝,国号大闵,元朝改,升抚州为长乐府,称,统领抚、全、建、亭、张五州。北宋年间,设置福建道,行政区划为府、建、泉、张、汀、南涧六州,邵武、兴化军。南宋孝宗时,建州升为建宁府。福建路因此包括一府五州两军;政府、国家和军队实际上是同一级别的行政机构,共有八个,所以福建被称为“八闽”。
元朝至元十五年(1278),设立福建为省,辖福州。
16年泉州加泉州省,17年两省合并,称为福建省,辖泉州。泉州第一次成为省会。
郑铮十六年(1356),福建省迁至福建省会大元帅府。后来因军事需要,又有建宁省、泉州省、兴化省、延平省建制。元朝时间短,行政区划也变动频繁。明洪武元年(1368),福建省八路改为福州、建宁、延平、邵武、兴化、泉州、漳州、汀州。洪武九年(1376),福建等地被任命为承办宣传部署司。成化九年(1473),废弃为郡的阜宁府恢复为布政司。明朝末年,福建设八郡一州。清代福建司承袭明制,设立福建外交部。全省辖福州、兴化、全州、漳州、延平、建宁、邵武、汀州、符拔、抚宁。顺治十三年(1656),郑成功改厦为“思明郡”。康熙二十三年(1684),清廷统一台湾省后,增设台湾府,隶属福建,由三县一厅组成。光绪十一年(1885),台湾政府另立行省。到清朝末年,福建省共有9府2州58县2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