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创立了国际刑警组织?

国际刑警组织,简称国际刑警组织?成立于1923,原名国际刑警委员会,总部设在奥地利维也纳?二战期间,该组织迁至德国首都柏林,一度被纳粹组织控制?二战后,英国、法国、比利时和斯堪的纳维亚国家的刑警成立了新的组织,使用“国际刑警委员会”的原名。1956年,该组织更名为国际刑事警察组织。1989年,其总部迁至法国里昂。

因为国际刑警组织需要保持政治中立,不会介入任何政治、军事、宗教或种族犯罪,也不会介入非跨国犯罪。其目标是把公共安全放在第一位,主要调查恐怖活动、有组织犯罪、毒品、武器走私、人口走私、洗钱、儿童色情、高科技犯罪和腐败。

国际刑警组织每年召开一次大会,并经常举办各种国际或地区研讨会?该组织每天与各国的国家中心局保持密切联系,并组织国际追逃?“红色通缉令”是国际刑警组织在打击国际犯罪中使用的一种紧急快速的通缉令?

历史

第一次世界大战

1914年4月,在摩纳哥普林茨·阿贝尔特一世亲王的倡议下,来自14个国家的法学家和警察机关负责人在地中海沿岸的摩纳哥公国举行会议,讨论了以下四个问题:(1)制定抓捕罪犯的快速简化措施;(2)改进个人识别方法;(3)建立国际档案中心;(4)统一引渡方式。这次会议的决议提出:“如果与会各国政府同意,可以成立一个宗旨相同的组织,以收集情报和咨询为目的,为各国警察机关服务”,首次表达了各国警察部门携手应对国际犯罪的愿望。因此,人们把这次会议称为“第一次国际刑警大会”,认为这次会议是建立国际刑警组织的第一次尝试。

然而,第一次国际刑警组织会议召开两个月后,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使得会议制定的具体计划无法付诸实施。战后,原来的奥匈帝国分裂成几个国家。这些国家的警察机关不时会去位于维也纳的原奥匈帝国刑事档案中心寻找信息。这种情况启发了维也纳警察局长Johannes Schobel博士,他发起了“第二次国际刑事警察会议”。

1923年9月3-7日,第二届国际刑警大会在维也纳召开。这次会议的重要任务是建立一个常设警务合作机构——国际刑警组织委员会,并通过了其第***10条章程。这一宪章的基本精神是:在国内法允许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协助官方努力,促进各国刑事警察当局之间的互助与发展;建立和发展各种有助于有效打击普通犯罪的组织。这次会议是摩纳哥会议的延续,也是国际刑警组织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一般认为,国际刑警组织是从1923正式成立的。

20世纪20年代和30年代初,国际刑警组织的雏形开始形成:国际刑警组织原来的行政委员会改组为国际刑警局,作为常设工作机构;在成员国内部,设立了国际刑警组织站,以便与国际刑警组织保持联系。随后,国际刑警组织开始对国际犯罪和罪犯进行登记,发布国际通缉令,并根据其持有的犯罪卡协助识别罪犯。在此期间,国际刑警组织的工作重点是打击伪造货币罪,并收集了一整套档案。到20世纪30年代中期,国际刑警组织拥有包括诈骗、抢劫和杀人在内的3500多份罪犯档案,以及2000多份伪造的罪犯档案。这是当时最完整的关于国际罪犯的档案。

第二次世界大战

在1938之前,国际刑警组织维也纳委员会一直正常工作,有34个成员国。然而,1938年3月,希特勒法西斯德国,吞并奥地利,臭名昭著的德国安全警察局长海德里希自荐担任国际刑警委员会主席。1939年,二战全面爆发,档案被运到德国。国际刑警组织名存实亡,处于瘫痪状态。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不久,国际刑警组织的活动开始恢复。1946年6月,欧美各国警方官员齐聚布鲁塞尔,讨论“各国刑警部门在打击国际罪犯方面的协调与合作”问题。会议决定成立国际刑事警察委员会,总部设在巴黎。新的“委员会”有一个总秘书处,并在每个成员中设立一个国家中心局。会议通过了取代战前组织章程的暂行规则。这个临时规则一直用到1956。会议选举了一个五人执行委员会,任期五年。该委员会主席、比利时警察专员洛瓦格在发言中说:“过去需要成立国际刑警委员会的所有理由,今天都回到了我们身边,要求我们重建这个机构。我们绝不能让这火焰熄灭。”1946年7月22日,新总部在巴黎邮政总局注册,邮政编码为“Interpor”,从此成为国际刑警组织的代号。

6月7日1956-13在维也纳又开了一次会。这是国际刑警组织发展史上的又一个里程碑。这次会议制定了50条新章程。为了适应世界范围内更广泛的合作,决定将国际刑事警察委员会更名为国际刑事警察组织(ICP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