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代史上的“三个不平等条约”是什么意思?

它们分别指《南京条约》、《辛丑条约》和《马关条约》。《南京条约》要求中国割让香港岛;向英国赔偿鸦片价格、商业债务和军费共计2100万银元;与五港通商,开放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为通商口岸,允许英国人居住和派遣领事;英国商人应付的协议关税、进出口税和偿付款,中国海关无权决定。《辛丑条约》规定,中国赔偿价款及利息共计白银9.8亿两(明细为白银4.5亿两,分39年还清,本息合计约9.8亿两);北京东交民巷划为使馆边界,允许各国驻军保护,不允许中国人在边界居住;清政府承诺禁止民众参加反帝运动。根据《马关条约》,中国向日本割让辽东半岛(因三重干涉而失败)、台湾省岛及其附属岛屿、澎湖列岛,并向日本赔款2亿两白银。中国还开放了沙市、重庆、苏州和杭州为通商口岸,并允许日本人在中国的通商口岸投资设厂。

扩充的物资1和《南京条约》破坏了中国的领土完整和关税主权,方便了英国对中国的货物出口,使中国成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南京条约》签订后,西方列强趁火打劫,逼迫清政府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进一步侵犯了中国的主权,破坏了中国的自然经济,加速了清朝的衰落。2.《辛丑条约》的签订不仅给中国人民带来了沉重的负担,也损害了国家主权。从此,清政府完全成为帝国主义统治中国的工具(即“洋务院”),而俄国则在利用其他条约获取中国东北的领土。另一方面,英国和美国将商业利益放在第一位,希望让中国保持开放,并对日本和俄罗斯的野心感到不安。最终协议没有要求清政府割让土地,只是要求巨额赔偿。3.《马关条约》是自《南京条约》以来最严重的不平等条约。帝国主义国家援引片面最惠国待遇,获得了《马关条约》中中国授予日本的除割让土地赔偿以外的所有特权。它给近代中国社会带来了严重危害,大大加速了中国半殖民地化的进程,加深了民族危机。(一)台湾省等大片领土的割让,进一步破坏了中国主权的完整,刺激了列强瓜分中国的野心,进一步加深了民族危机。而且造成了台湾省与大陆之间无法弥合的鸿沟,这种鸿沟一直延续至今。(2)巨额赔款,加重了中国人民的负担。同时加速了日本军国主义的发展。结果清朝借了很多外债,导致外国列强控制了中国的经济命脉。(三)通商口岸的开放,使帝国主义侵略势力得以深入中国大陆。(4)获准在中国投资设厂,其他列强引用“利益分享”条款,争相在中国设厂,严重阻碍了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同时也反映了列强对中国的经济侵略从商品输出到资本输出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