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瓦斯检查制度的主要规定有哪些?

矿井瓦斯检查制度的主要规定有哪些?为了及时掌握瓦斯、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的浓度及其变化趋势,煤矿必须建立瓦斯检查制度,使瓦斯检查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煤矿安全规程》第149条对此有明确规定。

1.《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1)矿长、矿技术负责人、爆破工、采区队长、通风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移动电钳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检测仪。气体检查员必须携带便携式光学气体探测器。安全监视器必须携带便携式气体探测报警器或便携式光学气体探测器。

(2)所有采掘工作面、峒室、使用中的机电设备地点、人员作业地点都应纳入检查范围。

(3)采煤工作面的瓦斯浓度检查次数如下:

(1)低瓦斯矿井每班至少2次;

(2)在高瓦斯矿井每班至少3次;

(3)采掘工作面有煤(岩)与瓦斯突出危险,采掘工作面和瓦斯涌出量大、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有瓦斯涌出危险,必须有专人定期检查,并安装瓦斯断电仪。

(4)采煤工作面的二氧化碳浓度每班至少应检查两次;采掘工作面有煤(岩)与二氧化碳突出危险,二氧化碳涌出量大、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有专人定期检查二氧化碳浓度。当班不工作的采掘工作面,每班至少应检查1次瓦斯和二氧化碳;每班至少检查1次可能涌出或积聚瓦斯或二氧化碳的硐室或巷道中的瓦斯或二氧化碳。

(5)瓦斯检查员必须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并填写瓦斯检查班报表。每次检查的结果必须记录在气体检查手册和检查现场的记录板上,并通知现场工作人员。当瓦斯浓度超过本规程的有关规定时,瓦斯检查员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撤至安全地点。

(6)在有自燃危险的矿井中,必须定期检查一氧化碳浓度和气体温度的变化。

(7)每天至少检查65,438+0次栅栏外风流中的瓦斯浓度,每周至少检查65,438+0次挡风墙外的瓦斯浓度。

(8)通风值班人员必须审阅瓦斯班报表,掌握瓦斯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矿调度室汇报。

(9)通风瓦斯日报表必须送矿长和技术负责人审核,一矿多井的矿井必须送矿长和技术负责人审核。应采取措施处理重大通风和瓦斯问题。

2.采煤工作面主要检查瓦斯地点。

(1)采煤工作面主要检查进风口、风流、煤侧及上隅角、出风口、瓦斯抽放巷等。

(2)掘进工作面主要检查工作面进风口、工作面风量、工作面回风口和联络巷30 m以外的分区回风巷。

(3)采掘工作面所有爆破地点必须在装药前、爆破前和爆破后检查瓦斯。

3.采煤工作面瓦斯浓度的规定

(1)采掘工作面和其他工作地点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得达到1.0%。

(2)爆破地点附近20 m以内的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达到65438±0.0%。

(3)下列地点的瓦斯浓度不得达到65438±0.5%:

(1)在采煤工作面的风流中;

(2)浪漫中的其他工作地点;

(3)电动机或其开关安装地点附近上风20 m以内。

(4)工作面及其巷道中,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内积聚的瓦斯浓度不得达到2。0%.

(5)因瓦斯浓度超过规定限值而断电的电气设备,必须在瓦斯浓度降至65438±0.0%以下时才能通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