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的历史演变

中国* * * 1949年在大陆建立政权后,随着农村土地改革计划的完成,农村居民全部获得了土地。此时农民演变为“自耕农”,但持续时间极短;随着合作化运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自耕农”的身份很快从“农业合作社社员”转变为“人民公社社员”,直到1984全面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随着人民公社制度的解体,农村居民开始重新实际拥有土地,也就是理论上的“包产到户”,农民开始完全拥有土地的经营权。过去以粮食生产为主的集体经济转变为农民经营的私营经济。在农村,过去的种植业向多种产业转移,乡镇企业(1990后基本都转变为私营企业,即“私企”)获得了快速发展。至此,根据农业生产结构和就业路线的变化,农民开始进化。

在经济发达地区,有既是工人又是农民的群体,多为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即在当地企业就业,打理家庭农业生产。主要集中在发达的工商业地区,如沿海地区、郊区和内陆地区的集镇。

大量农村劳动力转移到城市,他们的身份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称呼,比如“农民工”、“民工”;由于城乡二元户籍制度的限制,这些人在2005年之前都是不能在当地扎根的外地人(大陆人),除非出台户籍法,赋予每个公民自由选择户籍的权利。这比美国政府对中国农民移民的限制还要严厉。

商品经济开始在农民的思想和行动中扎根,就业与被就业的关系普遍存在于农村。随着分工和产业的发展,一些农村家庭开始经营小规模的“家庭农场”,产业从粮食生产转向其他领域,如花卉、水果、经济林木等种植领域。许多家庭作坊经济开始在郊区出现,其中许多成为渔业和畜牧业的“农民”,大量不同规模的海水养殖场由沿海地区的单个家庭或多个农民联合和公司化经营。从1980开始,各类民营便利店、商店、饭店遍布城乡。在城市和农村,农民曾经涉足现代工业的各个领域。到1990年代,短期雇佣和雇佣关系开始在农村的农民家庭中出现。农民或家庭对农业等产业的经营,各种家庭的建设(表现为农民建房),从以前的“互助”变成了雇佣关系。同时,在同一地区,每个农民可以同时是雇主和雇员(彼此的雇员)。农村居民成熟劳动力在农忙季节管理或帮助管理家庭农业生产,在农闲季节进城打工加入产业大军。

从1980开始,农民根据产业轻重缓急被冠以各种称呼。

粮农是指以粮食生产为主导的农民(农户)和生产组织。

果农是指以种植水果为主的农户和生产组织,包括瓜农和桃农。

菜农是指以种植蔬菜为主的农民。花农是指以种花为主的农民。

棉农,主要是农户和生产组织,主要集中在新疆等棉花产区。从2000年开始,大量四川、甘肃、河南的农民工涌入新疆摘棉花,被媒体称为“棉农”,他们的专列被称为“棉农专列”,最多是“季节性棉农”;这些人在新疆被称为“采棉人”。

农民是指主要从事畜牧业和水产业的家庭,包括渔民和牧民。

专业户,大陆语言1980的,是指农村地区生产规模较大、生产特点突出的家庭生产单位。比如“专运户”主要靠运输,兼顾传统粮食种植,收入远高于当时的普通农民,至少高出当时数倍。

也有一些农民家庭的人选择搬到中国其他地区定居或工作,因为他们不能通过干农活来养家糊口或追求更好的生活。这些人大多来自北京、上海、广州等发达地区。这些人过去被称为“农民工”,为了避免歧视,他们大多被替换为“新市民”。

在“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中,推进农业现代化被列为目标之一。在全国政协委员、农业部原副部长、中国常驻联合国粮农组织代表牛盾看来,减少农民数量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必要条件。

他说:我们是“小农经济”。我们必须正视这个现实。我们有一半人还在农村,大概6.7亿人。这是世界上最大的农民团体。怎么才能解决呢?我们必须实现新型城镇化和工业化,我们必须实现农业现代化。我个人认为最简单的表述就是我们减少中国的农民数量,至少减少到20%以下。当我们把它减少到10%时,我们的农业现代化就成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