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时间轴的形式梳理中国古代强化中央集权君主政体的政治制度和措施

(1)萌芽——战国:韩非子在理论上提出建立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的主张;商鞅变法初步成立。

(2)建立——秦朝:皇帝制度;三公九臣制度等。其特点是皇帝掌握着各种权力。意义:客观上适应了封建地主阶级的政治经济需要,顺应了历史发展的潮流。

(3)巩固——西汉:西汉实行郡县封并行制,导致王国扩张。汉武帝颁布恩宠附益法,以解除王国的威胁;思想上实行“大一统”(即罢黜百家,独尊儒术)。

(4)完善——隋唐:隋开创了三省六部制和科举制度,唐朝继承并完善了这一制度。其特点是总理和中央机构的权力下放。三省的长官都是宰相,他们把秦以来宰相的权力分成三部分互相牵制,把最高行政机构尚书省的权力分配给六部,防止专制。科举制度选拔了一批优秀人才做官,机构更加灵活。

(5)强化——北宋:解除驻朝将领和地方时使的军权;派公务员到全国各地做周知,派转运管理地方财政;皇军组建完毕,直接受皇帝控制。其特点是削弱地方权力,剥夺将领军权,财权、行政权、军权归中央,由皇帝直接掌控。

(6)新发展——元朝:实行行省制,即中央设省书省,地方设省书省(简称省);还有院(直管西藏)和澎湖巡检司(下辖澎湖和台湾省)。行省制度是对古代郡县制的新发展,初步奠定了明清乃至当代省区的规模,为巩固和发展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发挥了积极作用。

(7)加强(或高峰)——明清:明初宰相权力分为六分,设厂卫特务机构和三司,取八股。清朝以前沿袭明制,增设兵部,大兴文字狱。其特点是分散宰相权力和地方长官权力,强化皇权,加强意识形态控制。明清中央集权专制主义的加强,显示了封建制度的衰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