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法律体系是什么时候形成的?
中国法律体系形成于秦朝,并在隋唐时期逐渐成熟。《唐律》是一部具有代表性的法典,清末以后影响力衰落。
中国传世文献还记载,公元前361年魏国商鞅入秦协助变法时,将《法经》带入秦,作为制定秦律的依据和范本(即《史记》记载的“商鞅变法”。虽然《法经》至今没有考古文献证明,但秦律的存在及其与《法经》关系的历史记载,已被1975湖北云梦睡虎地出土的《法条问答》所证明。
中国法律制度的起源
中国法律制度的法典化可以追溯到公元前2000年至公元前1000年的夏商周时期。
在中国的古籍中,如《尚书》、《史记》、《汉书》等,都有关于黄帝莉法和皋陶受罚的故事。尽管在夏天之前,中国还处于传说中的无文字时代,但《黄帝莉法》和《皋陶受罚》的真实性仍然受到学术界的质疑。然而,最近50年的考古成果证明了公元前2076年至公元前1600年夏朝的真实存在。
因此,中国在古籍中记载“夏有乱,但有禹刑成文”是可信的,但这种法律(禹刑)还处于不成文和口头习惯法阶段。
参考上述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法律制度的编纂成就和当代传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