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公的历史故事!
包拯(999年5月28日-1062年7月3日),又名包,庐州合肥(今安徽肥东)人,北宋入仕,以清正廉明著称。仁宗天盛朝进士。厌倦了搬去监视帝国,建议培养选拔将领,充实边境储备。历任三司判官,JD.COM、陕西、河北路转运使。他以户部三司副使的身份入朝,请求朝廷允许盐解交易购买。我改主意了,建议朝廷,我也多次向大臣讨过权幸。授龙图阁学士、河北转运使,调任颍州、阳州,后奉召入朝,授知开封府权、钦差顾问权、三秘使。六年(1061),嘉鱼担任议会副特使。
他曾是天章阁的一员,人称“包”,后来又是龙图阁的直学士,所以后人也称“包”而死,作为礼物送给礼部尚书。
包拯翻案的故事元素很多,《宋史》记载的只有一个。
包公在安徽天长县任职时,一个农民哭丧着脸到县衙告状,说有人把他家牛的舌头割掉了,要求政府逮捕凶手。这种小案子被昏官不屑一顾,但爱民如子的包公深知一头牛对小农的价值,他接受了这个只有受害者,没有被告的“无头案”。包公的分析表明,罪犯割掉牛的舌头是无利可图的,但这只是对敌人的家人进行报复的一种手段。包拯沉思片刻,想了想,对农夫说:“牛割了舌头,活不长。先把牛杀了,卖了牛肉赚点钱。但不要说我同意你杀牛,不然你就破不了案。”农夫很困惑。圣旨里不是有“不杀牛”吗?为什么这个县太爷要我非法宰牛?既然是县太爷吩咐的,我也只好照办了。没多久,有人去县衙投诉有人私自宰牛。包公立即到法庭上大喊:“大胆的歹徒,你为什么割掉人家的舌头,控告人家私自宰牛?”快点,坦白交代!男子一听,十分震惊,以为事情败露,因与主人有仇,只好先坦白了伤害自己牛等人的罪行。一件棘手的“无头案”被包拯轻松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