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是如何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
民间参与影响很大。
美国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始于民众自发的保护运动。以费城最早的联邦政府建筑美国独立宫为例。它是英国统治下的十三个殖民地宣布脱离英国独立并通过《独立宣言》的地方。1816宾夕法尼亚州政府已计划拆除该建筑,然后出售土地。消息传出后,大量市民聚集起来强烈反对政府的出售计划,迫使费城市政府花费7万美元购买这块土地。最终保留了这座历史建筑和周边的土地,造就了今天的国家独立历史公园和世界文化遗产。经过三年的不懈努力,美国第一任总统华盛顿的故居弗农山庄妇女联合会也由民间组织起来保护这一遗产。经过三年的不懈努力,它筹集到了足够的资金,并于1856购买了所有权,保存了华盛顿总统的住所、坟墓和土地,成为重要的历史文化遗产。老南馆的保护,1773波士顿倾茶事件的源头,被当代居民组织“波士顿二十妇女协会”积极呼吁和提出。只是到了1877才高价购买了老南馆的产权,阻止了拆迁,让这座美国独立战争前期的历史见证得以保存,成为最早的美国历史博物馆之一。这些分散的保护文化遗产的非政府组织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变得更加活跃,在1947形成了国家历史遗迹委员会,在1949形成了国家历史遗迹信托组织。这些组织在美国文化遗产立法、国家文化遗产教育和资金筹集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由于美国的文化遗产保护来自人们的自觉,由非政府组织推动,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容易形成社会共识,有效保障了文化保护工作的开展。
权责明确的健全机构。
美国的文化遗产保护机构也在发展中逐步完善。在国家层面,首先表现为国家公园管理机构的设立。从65438年到0872年,在环保主义者和游客的推动下,美国国会批准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也是最大的国家公园——黄石国家公园。这个占地898,365,438+07公顷,以保护自然生态环境为主的公园,开了美国国家公园体系的先河。1916年,国家公园管理局成立,隶属于美国内政部,负责美国国家公园的管理。在国家公园体系中,既有国家湖滨、国家河流、国家海滨、国家荒野和风景河流、国家景观大道、国家休闲场所等自然景观,也有国家历史公园、国家战场公园、国家军事公园、国家纪念地、国家历史街区等人文景观。数量达到近400个,面积从几十平方米到上百万公顷不等,约占美国国土面积的4%。国家公园管理局长期以来负责保护和管理国家公园以外的国有和私人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
历史遗产保护咨询委员会,成立于1966,是美国政府为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有效利用历史遗产资源而专门设立的管理咨询部门,也归内政部管辖。它直接对美国总统和国会负责,提供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咨询,审批国家历史文化遗产名录,对遗产保护的管理和立法提出改进建议,评估影响遗产保护的开发项目和政策,指导州和地方政府制定文化遗产保护法律法规,对公众进行宣传工作。
美国各州还设有历史遗产保护办公室,其职能是根据联邦政府的要求,制定各州的文化遗产保护预算和遗产保护计划,督促文化遗产保护的实施。当地市县也有负责文化遗产保护的历史街区委员会,安排专人负责相关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
这样,从联邦政府的历史遗产保护咨询委员会和国家公园管理局,到各州的历史遗产保护办公室和各市县的文化遗产管理委员会,再到地方的民间文化遗产管理团体,形成了一个权责分明、纵横交错的国家文化遗产保护体系。
法律完备,有章可循。
美国联邦政府注重通过法律手段保护历史文化遗产。起初,政府拥有的历史文化遗产,如国有土地上的独立战争纪念碑和内战的战场遗迹,已被逐步纳入法律保护范围。
美国在1906年颁布了《联邦文物保护法》,规定未经政府部门批准,任何人不得侵吞、挖掘、毁坏或破坏政府拥有或控制的任何历史或史前遗址、古迹或古物。该法虽有不足之处,但对今后的文化遗产保护影响深远。
1916年颁布《国家公园体系组织法》,成立国家公园管理局,旨在“改善和规范作为国家公园、国家古迹和国家保护区的联邦土地的利用方式和手段”。它对美国重要的自然、历史和文化遗产的保护发挥了深远的影响和重要的作用。
1935年,美国联邦颁布了《历史遗迹和纪念碑法》,规定保护对国家具有重大历史文化意义的纪念碑、建筑物、构筑物等文化遗产,包括个人私人所有的文化遗产,是一项基本国策。这使得文化遗产保护的范围更加完整。
1949年颁布《国家历史保护信托基金法》,在此基础上成立国家历史遗产保护基金会。基金会整合政府和民间的文化遗产保护力量和资金来源,拟定重要的保护项目,向政府提出政策建议,确保国家和人民的文化遗产保护资金得到有效利用。
1966年颁布的《国家历史遗产保护法》标志着美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新时代。该法吸收了上述法律成果,提出国家负责认定和保护境内所有历史文化遗产,建立国家历史文化遗址登记制度和国家历史文化地标认定制度。这些文化遗产包括建筑物、历史街区、文物古迹、遗址及相关构筑物等。它们与美国历史上有重大贡献的事件有关,或与一些重要人物的生活有关,或反映一种类型、一个时代或一种建造方法的独特品质和艺术价值,或在史前或历史时期已经产生或可能产生重要信息。这些遗产的选择标准是基于它们在美国历史、建筑、考古、工程和文化中的重要性,它们具有位置、设计、背景环境、材料、技术、吸引力和相关性等七个质量特征的完整性,持续时间超过50年。同时,建议建立各级国家历史文化遗产管理机构,在内政部设立历史遗产保护咨询委员会,作为美国政府管理和咨询历史文化遗产相关事务的部门。在各州设立历史遗产保护办公室,负责本州遗产保护法律法规的制定和管理。
各州依据《国家历史遗产保护法》制定的遗产保护法,往往提出更高的保护标准,具有更强的针对性,如马里兰州制定的《精明增长与邻里保护法》,控制城市的无序发展,致力于保护历史社区、农场和开放空间;宾夕法尼亚州颁布了《历史街区保护法》,敦促地方政府划定历史街区并妥善保护。
值得一提的是,在国家历史遗产保护法的指导下,城市规划、住房、税务、交通、环保等与历史遗产相关的政府部门也制定了相应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法律规定。其中,国家动员社会力量,在法律框架下通过经济激励政策解决文化遗产保护经费问题。事实上,这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文化遗产保护资金来源的关键问题。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美国政府的投入非常有限,保护资金主要来自民间,包括非营利组织、企业和私人捐赠,以及遗产所有者的投入。国家主要通过遗产登记制度确定文化遗产的资格,通过采取税收优惠、保护项目资助等方式鼓励文化遗产的保护。这些政策体现在联邦、州和地方关于历史遗产保护、城市规划、税收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中。,其中包括房产税减免、地役权转让、发展权转让、税收抵扣等优惠条款。这使得人们不仅从文化遗产的保护中得到了应有的尊重,也获得了应有的经济利益和收益,从而鼓励了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修复和开发利用。
兼顾自然与人文,协调保护与利用。
美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一个显著特点是自然遗产和历史遗产的融合,从一开始就确立了建设生态公园供人们参观的理念。比如黄石国家公园,最早建立的国家公园,是世界上最大的国家公园,有茂密的森林,湍急的河流,喷涌的火山,奔跑的猛兽,但也保留了美国最早的土著——印第安人的定居地。为纪念1863年内战关键战役葛底斯堡战役而重建的葛底斯堡国家军事公园,也建在当年的战场遗址上。南北两军对峙的一排排火炮和栅栏分布在郁郁葱葱的开阔原野上,周围的森林、错落有致的尖顶房屋和纪念碑有序地排列在旷野中。整个军事公园绵延十多公里。它不仅保护了著名的军事遗迹,还保存了美丽宜人的田园风光。
美国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是为了更好地展示文化遗产的历史价值、民俗风情、审美情趣和科技成果,让更多的人了解和分享其中蕴含的丰富多彩的文化。所以,无论是费城的国家独立历史公园,还是波士顿的自由足迹;无论是弗吉尼亚州华盛顿的芒特弗农故居,还是德克萨斯州圣安东尼奥的历史街区,保护这些文化遗产的目的都是为了利用它们,而不仅仅是保护它们。这种保护与利用相协调的理念在美国是显而易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