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1956为什么叫过渡期?
从1949年新中国成立到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完成,是新民主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过渡的时期,具有新旧社会过渡时期的特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的社会性质是新民主主义国家。1953年颁布了过渡时期总路线,提出了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造两大任务。1956三大改造的完成,标志着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确立。这个过渡基本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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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时期总路线的特点是社会主义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造同时进行,以工业化为主体,三大改造为两翼,相互适应,相互促进,协调发展。这条总路线的实质是把资本主义的生产资料私有制变为社会主义的生产资料公有制。
总路线的内容是:在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基本上实现国家工业化和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本要求,是实现三大转变的物质基础;实现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是实现国家工业化的必要条件。
两者相互依存,相辅相成。社会主义建设和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同时进行,是这条总路线的基本特征。二者的同步发展保证了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顺利过渡。
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实质是解决所有制问题。一方面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扩大,即国有企业的建设和扩大;另一方面是把个体小私有制改造成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把资本主义私有制改造成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
百度百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