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的历史沿革

兴安历史悠久。早在新石器时代就有人居住了。春秋战国时期,这个县属于楚国的领土。

兴安在古代属于百越。公元前221年,秦始皇凿灵渠后第三年,平定岭南,统一六国,实行郡县制。全州县鲜水镇设立零陵县,隶属长沙县。当时兴安东北的湘江流域属零陵县管辖。西南部的漓江流域属于桂林县。

公元前206年,刘邦建立了汉朝。南海县龙川使赵佗趁楚汉相争,顾不上岭南,取桂林、项峻建立南越国。赵佗的势力扩展到了越城岭地区,现在的兴安西南成了南越的北线。赵佗不仅在榕江加固了古秦城,还在今天兴安县附近修建了越城。这就是后来古籍中提到的岳城角。

公元前112年,汉武帝平定岭南,次年南越灭亡。汉武帝把原来的南越国分为九郡,都归柱头部管。在今天的临桂(含桂林)、阳朔、永福、灵川、兴安西南一带,设立石安郡,隶属于零陵郡,隶属荆州暗杀部。

三国时期,石安郡升格为郡,但仍属荆州暗杀部。西晋时,石安划归广州郡管辖,而兴安湘江流域仍属零陵郡。

金永嘉元年(370),荆州县脱离全州、灌阳,设立象州,石安县也划归象州。

南北朝梁武帝田健六年(507),广州郡被分割,广西在桂林设立,石安郡划归广西管辖。至陈朝,原属零陵县的兴安湘江流域地区并入石安县。兴安范围基本确定,彻底脱离零陵县。其地北邻全州,南有贵人,南邻陵川,西深入岳城岭,包括大小榕江流域的进士、花江,东以龙胜、陵川、资源为界,东以庞陵为界。

隋朝统一中国后,石安县仍归石安县管辖,兴安全县划入今天的广西。

隋朝灭亡,唐帝国撤县立国,增加县数,缩小行政区划范围进行管理。武德四年(621),唐高祖将军李渊派李靖打败后梁皇帝小Xi,攻占岭南五十余城。今天的兴安地区是在石安县划定的,设立了新的林园县(因为兴安是湘江和漓江的发源地),县城设在城台岭(现兴安中学和兴安二中旧址)。

唐代宗大历三年(768),广西将军朱吉时、广州番禺人冯崇道起兵反唐。朱攻下了周围10多个县市,但县的官民坚守,朱久攻不下。王平定管理朱基市后,唐代宗为表彰县官民的忠诚,将县名改为“全一县”。所以,柳宗元那篇赞扬吏治改革的名篇《全一府北门的故事》,没有林园的名字。

唐朝末年,湖南马殷乘农民起义之机,攻占贵州、贺州、柳州等数郡,908年自称楚帝。此时,后金崇贵皇帝虽无力管理被马殷占领的全一县,但仍于第三年(946年)将全一县升为周浦,并将县名改为德昌。直到刘知远干佑元年(948),马殷失败后,德昌才归后汉管辖。

宋代,宋太祖赵匡胤干德三年(963),撤销周浦,德昌恢复原名全一县,归贵州管辖。976年,赵匡胤去世,他的兄弟宋太宗·赵光义继位。因为“夷”字在是忌讳的,第二年(977年,太平兴国二年)改县为“兴安”,意为繁荣安定,仍属广西管辖。兴安这个名字一直沿用至今。

元、明、清、民国都称为兴安,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元代属荆江路,明清属桂林府。民国2年(1913)7月归漓江路,3年6月归桂林路,16归广西省政府,19归桂林市民团区,23年3月归桂林行政督察区,29年3月归桂林行政督察区,365438+。解放后属桂林地区,1970后属桂林地区。1998年9月8日,桂林、桂林合并,兴安县归桂林。

但建于城台岭之上的县城,在明代中期因为人口增加,城台岭狭窄不适应形势发展,移至越王台、凤凰台以西一里处,一直保持至今。这就是兴安县的“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