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我介绍一下鄂伦春族的起源和历史。
历史
鄂伦春族的祖先也是“石维”,即林人。元代称“林中人”。明代一般称为“北山野人”,在外兴安岭以南、乌苏里江以东、什勒卡河以西、库页岛以东的广大地区狩猎。17世纪中叶,俄国殖民者入侵中国黑龙江流域,迫使鄂伦春族南迁,集中在大兴安岭和小兴安岭。但在1689年《中俄尼布楚条约》签订后,直到不平等的《中俄爱昏条约》与《北京条约》签订前,他们仍在外兴安岭以南的广大地区狩猎,也参与清政府定期边境巡逻等活动。只是在19世纪中叶,沙俄入侵我国黑龙江以北、乌苏里江以东地区,鄂伦春族失去了占领区的广大狩猎场。清廷对鄂伦春族的统治屡变。康熙三十年(1691),清廷将鄂伦族划分为“莫令阿”和“雅法罕”两部分,分别归布撒衙门管辖。”“秣陵鄂伦春”意为骑鄂伦春,编入八旗组织南征北战。”雅法罕鄂伦春族”意为徒步鄂伦春族,指失去了驯鹿,尚未得到马匹,仍在狩猎的鄂伦春族人。分五路,分别是库马尔、比拉勒、阿里、多布库尔、托合,路分八个辅助,各1人。清廷每年都派“安达”进山收贡貂。光绪八年(1882),清廷废除布撒主衙门,设立兴安城主衙门,专管五号鄂伦春族。光绪十九年,兴安城主衙门撤销,原有5路合并为4路,辅助16人(阿里、多布库尔合并,其余不变),隶属黑龙江、摩根、布撒、呼伦贝尔副衙门。
军阀统治时期,仅废除了八旗组织的内容,四路16助理员的组织基本保持不变。管辖体制上,3路归黑龙江省监察厅管辖,L路归海拉尔蒙古衙门管辖。“九一八事变”后,侵华日军名义上把鄂伦春族分别划归伪黑龙江省和兴安北省管辖。
日本帝国主义统治时期,鄂伦春族人民奋起英勇斗争。鄂伦春族子弟加入东北抗日联军。用自己的鲜血捍卫祖国和民族的生存。1945八月解放。1951年10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自治旗成立。
社会经济学
17世纪中叶,鄂伦春族的社会发展还停留在被称为“五里棱”的宗法公社阶段。当时虽然宗族组织依然存在,但社会的基本经济单位已经不再是宗族,而是“五里棱”。每一个“五里冷”都包括一些同一个祖先几代子孙的小家庭。五里楞的家族首领叫塔坦达,内部生产资料是公有的,过着共同劳动、平均分配的原始共产生活。17世纪中叶以后,清廷对鄂伦春族的管辖更加严格,鄂伦春族与满汉民族的经济交流也有所发展。铁制工具和枪支的输入,以及狩猎产品与农牧手工业交换的发展,逐渐引起鄂伦春族社会内部的一系列变化。除了狩猎场、森林、河流之外,一些重要的生产资料已经由公有制演变为私有制,劳动组织和分配制度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由于原本孕育于五里楞的个体家族的崛起,五里楞终于从一个血缘组织演变为一个地缘组织,氏族制度走到了尽头。一夫一妻制家庭逐渐成为社会经济的基本单位。1945年8月解放前,鄂伦春族社会已经进入相邻公社阶段。
鄂伦春族主要生活在大兴安岭带,地形在海拔500-1500米之间,属极寒山区,年平均气温在零下20摄氏度左右。辽阔的兴安山脉是鹿、狍子、虎、豹、野猪、熊、狐狸、猞猁、水獭等野生动物的家园,河流纵横交错,生长着各种鱼类。这种优越的自然环境和最好的天然狩猎场,为狩猎的鄂伦春族提供了丰富的衣食来源。新中国成立前,鄂伦春族的主要生产活动是狩猎,辅以捕鱼、采集和手工业。社会上只有男女老少的自然分工,没有社会分工。1000多年前就有记载,鄂伦春族是狩猎民族。打猎主要是男人,有时候女人也一起去打猎。狩猎工具包括枪、马和猎犬。主要采用集体狩猎,但不再以“五里楞”为单位,而是在自愿的基础上临时组织一个或几个单独的“Anage”。猎物在生长初期分布均匀,但动物肉的分布在五里冷始终保持均等。在同一个“五里冷”没有参加过狩猎的寡妇是孤独的,一般比猎人分得多。外宾如果被分配,可以照常分一杯羹。虽然出现了个体狩猎,但是很少。狩猎是鄂伦春族的主要衣食来源。捕鱼往往以“堵集”的方式集体进行;有的还在桦木船上叉鱼;用网捕鱼是从其他民族传入的。男人多负责打鱼,女人多负责采集。捕获的鱼、野菜、野果是鄂伦春族食物的重要补充。如果一时吃不完,就要晒干储存起来,等渔获稀少的时候再食用。
鄂伦春族的手工业主要有毛皮制品和桦木制品;大部分是女人做的。根据它们的性质和部位,将不同季节狩猎所得的兽皮缝制成适合不同季节的衣服;从桦树上剥下的整个桦树皮被加工成适合不同用途的器皿。妇女在这些毛皮制品和桦木制品上刺绣或雕刻的各种图案。最能体现狩猎文化的传统特色。此外,男人还会手工制作骨头、木头和铁。
近代以来,农业在一些地区的鄂伦春族中萌芽。清末和辛亥革命后的一段时间,政府实行“弃猎还农”政策,鄂伦春族地区的农业有了初步发展。但是鄂伦春族不习惯农业,加上鄂伦春族地区的农业已经被1939彻底破坏。
因为鄂伦春族各个民族从事的生产大致相同,基本没有交换关系,交换多是与其他民族进行的。起初是偶然的,后来逐渐有了规律,打开了鄂伦春族社会自然经济的大门,促进了私有制的形成和发展。
虽然鄂伦春族在历史发展中有许多优良传统,但由于长期的民族压迫,特别是日本侵略者推行的种族灭绝政策,鄂伦春族人口锐减。1945年8月解放前夕,鄂伦春族仅剩1000人,形势惨不忍睹。抗日战争胜利后,东北鄂伦春族在中国的领导下,建立了人民政权,并在195110建立了鄂伦春自治旗和几个民族乡。国家给予鄂伦春族特殊照顾,下拨大量资金,1953开始新建房屋,逐步实现定居。现在,在绿树成荫的新村里,整齐明亮的大瓦房、学校、商店已经取代了昔日的“神仙柱”。一座灯火辉煌的新城出现在兴安岭上。打猎用的土枪已经换成步枪和半自动步枪了。鹿、猪、牛、养蜂场相继建成。每年为国家提供成千上万的鹿茸。农田耕作中使用了多种农业机械,粮食总产量翻了一番。以前马是主要的交通工具,现在公路修了,汽车通了,铁路也通往鄂伦春的一些新城镇。以前没有文字的鄂伦春族,现在普及了中等教育,很多年轻人上了大学。有了电影队、文艺队、俱乐部、电台,这个民族丰富的民间歌舞被搬上了舞台和银幕。旧社会的鄂伦春族地区,无药无药,开花、伤寒等传染病盛行。妇女总数的80%以上患有妇女疾病,但今天在乡镇有卫生所,在大队有卫生所,在村庄有卫生工作者。天花和伤寒等传染病已经消失,人口增加了一倍。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鄂伦春族人民生产发展迅速,收入大幅度增加,生活显著改善。他们不仅大力发展农业、畜牧业、副业生产,而且担负着护林防火的重任,维护了大小兴安岭的森林安全,为保证国家建设源源不断的木材出口做出了贡献。
连衣裙
在长期的狩猎生活中,鄂伦春族独具特色,创造了具有民族特色的皮衣文化。麂皮不仅耐用耐磨,而且耐寒性也很好。不同季节的兽皮可以制成不同种类的衣服。例如,秋冬季狍的皮毛长而密,
皮厚而结实,抗寒性强,适合冬季穿着。夏季狍的皮毛稀疏短,适合春夏服饰。
鄂伦春族的服饰以袍式为主,主要有皮袍、裘皮大衣、皮裤、皮裤、皮靴、皮袜、皮手套、皮马甲、头皮帽等。最有特色的是头皮帽。
这种帽子是用完整的狍子头皮制成的。方法是:将狍子的头皮剥下来,煮熟,在眼睛周围的两个孔上贴上黑皮,割下两个耳朵,用狍子的皮缝上两个人造耳朵,角照常保留。这种帽子不仅御寒保暖,还是打猎的绝佳伪装。据说如果不戴上两只假耳朵,远处的猎人会误以为是真的狍子,误伤。
文化和艺术
在长期的狩猎生产和社会实践中,鄂伦春族创造了丰富多彩的精神文化,包括口头创作、音乐、舞蹈、造型艺术等。口头创作是鄂伦春族的主要文学形式。他们的神话、传说、民间故事、歌谣等。广泛涉及民族历史、社会、狩猎采集、风土人情、生活习俗等各个方面。民族起源的古老神话,如恩多里创造的鄂伦春族人,伦吉山和阿依吉伦的传说,白衣仙女,乌达纳的故事等。,涉及鄂伦春族先民对人类起源的探索以及对先民生活和英雄事迹的描述和歌颂。鄂伦春族的“赞代尔”(民歌),多是即兴创作,用固定的曲调演唱,类型多样,风格各异。尤其是新民歌,内容更加丰富。严羽和谜语是后期发展起来的文学形态,是生产劳动的反映,是生活经验的总结,是智慧的结晶。这些口头文学丰富了中国文学艺术的宝库。
鄂伦春族擅长唱歌和跳舞。他们同时载歌载舞,展现了工作生活的丰富内容。熊舞、水牛斗舞、树鸡舞、伊哈来舞、红果舞都是对猎人观察野生动物、鸟类及其制作过程的模仿。“圈舞”是一种带有自娱性质的群众歌舞。男女都参加,唱歌跳舞。“假面舞”是一种带有宗教内容的祭祀舞蹈,是“萨满”在狩猎中为祈求丰收而跳的舞蹈。
乐器包括“朋友奴役”(铁口琴)和“吐温文”(铃鼓)。鹿哨和鹿哨都是生产工具,也是早期的乐器。鄂伦春族在歌舞时,往往有这些乐器伴奏。
建设
“谢仁柱”是鄂伦春族语言,意为“木屋”。它是由二三十根长五六米的木杆和动物皮或桦树皮搭成的简易圆锥形房屋。斜柱的构造非常简单:首先可以将几根顶端带有树枝的木杆相互咬合,形成一个倾斜度约为60度的圆锥形框架,然后将其他木杆均匀地放置在这些主框架之间,形成一个伞状骨架。用鹿皮或桦树皮覆盖,就建成了一个“斜柱”,夏天可以防雨,冬天可以防寒。斜柱顶部要有缝隙,这样里面生火时可以通风排烟,可以采光。南面或东南面还有一个门,可以让人进出。斜柱上的覆盖物应随季节而变化。冬天气候寒冷,所以经常被树皮覆盖。一根斜柱大概需要五六十张皮。春天天气转暖,可以换桦树皮。斜柱多建在山坡背风向阳处,夏季多建在地势较高、通风凉爽的地方。
斜柱结构简单,盖子极易取下,所用原料几乎是随手可得。是鄂伦春族狩猎生活的产物。定居下来后,鄂伦春族大多数人都住进了宽敞明亮的砖砌或土木结构的房子。这种相对原始的活动房屋只是在秋冬狩猎时偶尔搭建,用于避雨或临时避寒。
规矩
鄂伦春族非常重视礼仪,尊老爱幼是一种传统。无论在什么场合,我们都必须让老人坐在正确的位置上。老人喝酒要开杯,等老人举刀动筷,其他人才能动。
鄂伦春族人好客,宾朋来。除了好酒好肉,客人离开时也要赠送自己的土特产。鄂伦春族人好客淳朴,猎人带肉回来。不管他们认识不认识,只要你说你要些肉,主人马上就把猎刀给你,客人自己动手,主人很大方。
生活习俗
鄂伦春族的物质生活很有特色。“神仙居住”的故居除了吃肉穿衣服,也是狩猎文化的创造。“神仙柱”类似于一把半开的伞,由30多根树杆组成,夏天用桦树皮覆盖,冬天用兽皮覆盖。可以随时快速搭建和拆卸。“神仙柱”入口正对面的上方和左右两侧是专门设计供人坐卧的,但有严格的规定。“神仙柱”中央有一堆篝火整天燃烧着,用来做熟食和取暖。装有神灵的桦木盒子挂在“神仙柱”后面的树干上,一般不允许女性触摸。
鄂伦春族基本实行一夫一妻制。实行严格的氏族外通婚,通婚的氏族成员大多关系密切。男女在家庭中的地位并没有过分的不同,只有财产继承权一般属于男性。一个家庭两代人住在一起比较多。如果人口过多,往往是大儿子婚后在父母住处附近另立“神仙柱”。原来的“仙柱”里不允许女性分娩,必须在远处设置产房,不允许男性进入和靠近,满月后才回家。以前人死后一般都是天葬(也就是风葬)。下山定居后,一般都是土葬。
鄂伦春族妇女的绝活是为猎人制作“米塔哈”。这种帽子是用狍子的整个头,去掉骨肉,保留狍子头上的毛、角、耳、鼻、口,精心鞣制而成的。戴上这顶帽子可以引诱猎物。鄂伦春族造林、走林、吃林、穿林。衣食住行都来自大森林。
自从鄂伦春族迁到黑龙江南岸以来,马一直是主要的交通工具。1990年,鄂伦春马沉重打击了入侵的俄罗斯侵略者。夏天,桦木船被用作河流中的交通工具。现在鄂伦春族的生活区已经通过火车和汽车连接起来,交通更加便利。
饮食习俗
在过去,各种动物肉一直是主食。一般一两餐就黯然失色了,吃饭时间也不固定。近年来,鄂伦春族人的日常饮食中有许多大米和面粉的品种,面包饺子也很常见。
鄂伦春族人吃各种各样的肉。除了森林里的各种野生动物,它们还捕食河里的鸟和鱼。最常见的食物是牦牛肉,其次是牦牛肉,被视为美味可口。
鄂伦春族的成年男子喜欢喝酒。他们喝两种酒。一种是马奶酒,用马奶酒、小米、小米,发酵一周,再用蒸笼蒸,让家家户户自己酿。另一种是白酒,多是外地进口。
假日和节日
每年腊月二十三和春节的早上,鄂伦春族家庭都会祭拜火神,向篝火烧香,扔一块肉,洒一杯酒。客人来拜年,也是先拜火,再往火里扔一块肉,一杯酒(多是客人带的)。
宗教信仰
鄂伦春族信仰自然属性的萨满教,万物有灵。这种宗教与这个民族独特的原始观念紧密结合。他们的宗教形式是自然崇拜、图腾崇拜和祖先崇拜,“萨满”(巫师)是沟通神与人的使者。萨满教信仰多神。鄂伦春族崇拜的自然神有太阳神、月神、北斗神、火神、天界神、土地神、风神、雨神、雷神、水神、草神、山神等。除了对自然的崇拜,鄂伦春族的先民还崇拜“牛牛Ku(熊)”和“老马斯(虎)”的图腾。鄂伦春族人不敢用名字称呼熊和虎,而称之为“宝日坎(神)”、“诺彦(官)”和“乌塔齐(主)”。鄂伦春族对祖先的崇拜非常盛行,现在也是如此。
天文日历
以前鄂伦春族的历法非常原始简单。他们根据太阳的位置,星星的位置(北斗七星),山脉的方向和河流的方向来知道方向。记录月亮的方法是根据月亮的圆缺。从满月到落月循环12次,一年。记日的方法是:在一根绳子上套30根棍子,从正月初一开始,每天拉一根,30根棍子为一月,重复12次,一年。四季的划分主要是根据气候的循环。“Elukaiyi”,冰雪融化就是春天;“昭内”是草生长的季节,即夏季;“护边”,草木黄,即秋;“陀”是下雪的季节,也就是冬天。
鄂伦春族经过长期的观察,积累了一些气象经验。他们意识到有太阳环和月亮环,每个月都有大雨和雪;冬天南风预示降雪;云变黄,会有干旱;春天芦苇鱼胆膨胀,河水会上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