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的历史沿革
唐元和元年(公元806年),在纳溪县以南设羁縻林州,古林属羁縻林州。
宋乾德三年(公元965年),谷林属铜川郡泸州。
元代谷林属四川永宁路,后属四川永宁傅玄部。
明代,谷林先后隶属于永宁长讼部、永宁绥靖部、永宁部和四川部、叙永军粮库徐州府。明朝洪武四年(1377),设永乐卫,二十三年,设白沙(今白沙),卫隶贵州都司。
天启三年(1630),善后堂为叙所用,后小卖部堂为叙所用。
清雍正五年(公元1727年),蔡徐永军粮堂并入永宁县,谷林属永宁县。雍正九年(1731),谷林巡检司设在谷林府李咏厅,赤水县设在赤水河,划归永宁县。
光绪三十四年(1908),正月二十五日(二月二十六日),永宁郡从今叙永东迁至古林场。宣彤元年(1909),永宁县名改为谷林,隶属永宁直隶州。
清三年十月初七(1911165438+10月27日),谷林同志在县城召开群众大会,宣布独立,在古蔺县成立军政府,李晓庆任总督。同年65438+2月6日,蜀军政府派马等13人来视察林。第二天,李晓庆派兵杀了12马继河一行和10同志。同月21日,盟重要成员被杀,史称“拍马杀周”。
民国二年(1913),谷林隶属四川南路。
民国十九年(1930),谷林隶属四川省政府,同年永宁直隶府被废。古蔺县隶属四川省永宁路。改军政府为郡守府。
民国二十一年(1932),谷林属四川省第七行政督察区。
1949 12 10,古蔺县解放,隶属川南行政区卢希安县专员公署。
解放初期,为适应土改,缩小划分范围,古蔺县由65438划归四川省隆昌专员公署0952。
1953年,古蔺县有16个区,6个镇,162个乡。几经调整,1958改乡为人民公社。
1960年,谷林划归泸州地区,古蔺县与泸州地区合并为宜宾地区。
1984年,人民公社改为乡,古蔺县辖10个区,1个直属镇,72个乡。
1985,设立省会城市泸州市,古蔺县隶属泸州市。
1987年,经省政府批准,大村区所属的符涛、二郎、新华三个乡合并组建二郎镇,四个乡(建筑、武隆、大寨、马嘶)改制为苗族乡。
1992年,古蔺县设立为12镇,17乡(其中苗族乡4个)。
1997,古蔺县面积3181平方公里,人口70.8万。辖12个镇,17个乡(含4个民族乡),614个行政村,22个居委会,4558名村民。
2004年,古蔺县全面实施强村扩面,古蔺县由原来的614个行政村调整为269个行政村,23个居委会调整为16个社区。村建制调整后,部分乡镇只管辖2-3个行政村。古蔺县面积3182.3平方公里(实际控制3183.5平方公里),辖12个镇,13个乡,4个民族乡。
截至2006年底,辖12个镇,14个乡(含3个民族乡)。
2015年5月,四川省政府批复,同意古蔺县石屏乡等4个乡撤乡设镇的请求。古蔺县辖16个镇,10个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