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食官”下西周社会经济发展带来的商业发展

在夏商的基础上,西周的社会经济进一步发展。农业是西周时期的主要生产部门。随着农具的改进和耕作技术的进步,原始农业逐渐过渡到精耕细作的传统农业形式。西周的手工业和商业都在政府的控制之下,也就是所谓的“工商食官”。手工业方面,青铜冶炼和铸造技术日趋成熟,车辆制造业发达,原始瓷器的生产也变得较为普遍。

随着农业和手工业的发展,产品的丰富,西周时期的商品交换和货币关系也有了新的进展,但这些交换仍在政府即所谓“工商食官”的控制之下,所以进程缓慢。

据《考》记载,西周都城布局为:“左祖右舍,钱潮侯”,即祠堂建在都城左侧,社坛建在右侧,前有政府主管政务,后有市场进行交易,便于政府控制商品贸易。在政府设立的市场中,有一个“专业司”主管商品交易,负责检查上市商品是否符合要求;还有一个“质权人”,监督买卖双方,主持并签发双方订立的合同。

西周时期的市场可分为三种类型:大市场、早市和夜市。大市场是太阳西下时开的市场,以“百家姓”为主,即自由民和optimates人前来买东西。“潮市”是太阳刚升起时开的市场,主要是商人;“夜市”是晚上开的市场,主要卖老公和典当。

政府对市场管理非常严格,对交换的商品也有规定。《礼记·知望》中说:圭张、寿车、祠堂器皿、祭品等象征尊严的祭祀器皿不能在市场上交易。甚至日用品、运兵车、织物、谷物、动物等。,允许用于交易的,不符合规范的不能上市交易。一旦被“专业司”发现,就会受到“惩罚”。

到了西周中期,由于私有制观念的发展,属于公有制的田地也在贵族之间进行买卖。《博格禅》碑文记载,博格曾以“三十田”换“四好马”;另一则易碑文记载:贵人矩伯以“十田”换张,“三田”换红琥珀、麋皮披肩、护膝。

可见,不仅田地可以交换,作为礼器的玉器也可以交换。可见西周中后期的交易非常繁荣,逐渐超出了政府的控制。此外,人们的物物交换也很频繁。《诗经·冯伟·莽》中说:“莽之飞,抱布换丝”,即以布换丝货。最初,货物交易始于田地或水井的边缘,人们用多余的东西交换需要的物品。这种民间物物交换已经成为自然经济的有效补充形式。

西周时期,贝类是商品交换中使用的主要货币。除了天然贝壳之外,还有玉壳、陶壳、石壳和骨壳。计算贝类的单位是“彭”,有个朋友是5贝左右。当时“十田”市值80个好友,“三田”市值20个好友。青铜器除了用贝类作为交换媒介,也成为了可以流通的货币。使用单位叫“一”,一个“一”相当于一个朋友半,价值很高。西周晚期的鼎铭文记载,五个奴隶值一百元。青铜器因其价值高,在承担了货币职能后,逐渐取代贝类成为重要的货币。

西周初期的商业贸易受到政府的严格监控。中后期,随着私人观念的发展,商业贸易逐渐超出了政府的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