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领导干部可以参加婚丧嫁娶吗?

一个是明确自己的身份。

你是被邀请者,这一点非常重要。是亲戚,老乡,同学,还是上级,同级,下级?是与利益无关的朋友,还是被服务或被服务的对象?是君子之交淡如水,还是直接或间接的利益关系?如果是后者,建议你不要参与。当然,在这些人当中,你恰好是邀请人的亲戚,大方一点就好。

二是了解婚丧嫁娶喜事的内容。

你需要知道你被邀请参加什么。如果是直系亲属的红白喜事,比如自己或子女的婚事,父母的丧事,都是人之常情,没有问题。如果是旁系亲属的红白喜事,或者是“拉拉扯扯”的红白喜事,或者是明显违背常识、过于宽泛的红白喜事,就要慎重,比如祝贺自己或老人,给孙女孙子过生日,给儿子办升学宴等等。

第三,礼金的多少不能“任性”。

至于送多少“礼金”,那就是违纪了。目前从上到下都没有严格的规定,执行过程中各地标准不一。笔者认为,最好不要送。如果一定要送,那么至少要把握两点:一是礼金的数额不能高于当地人民的一般生活水平,也就是要符合当地当时的风俗人情。如广西省河池市,亲属以外的人参加干部职工组织的婚礼,每人赠送礼金或同等价值礼品的金额不得超过100元。湖南岳阳市、山西吕梁、甘肃陇南规定礼金上限为200元,陕西府谷规定礼金禁止超过300元;第二,对于有过私人交往的,礼金不能高于对方之前的礼金。在中国传统人伦的掩护下,是一些人攀附权贵,讨好他人的最好机会。收受礼金,借机敛财,也是一些官员热衷于办大事的内在动力。所以这个问题一定要把握和把握。

四是掌握婚丧嫁娶喜事的性质。

如果你发现规模空前,排场很大,超过了当地普通市民的规模和档次,建议你赶紧“跑路”,不要为这种“大事”出力;如果你发现酒席很高档,而且全是烟酒和高档菜肴,建议你赶紧掉头离开,这样回家吃家常菜比较踏实。发现婚丧嫁娶从事有损社会公德的低俗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的,不仅不要参加,而且要及时举报,予以制止,防止造成更恶劣的社会影响。

第五,公家便宜,不可占。告诉你一个“四不要”原则:不要用公款送礼品礼金,或者让其他单位和个人自掏腰包,不要在任何单位报销或变相报销礼品礼金;不要坐公交车去婚礼现场;不要以单位名义送礼;不占用正常工作时间帮忙或者去吃饭。

第六,服从单位人格规定。

不同地区不同单位的要求会有个体差异。比如,在要求“官员不得邀请管理和服务对象”的基础上,不少地区还规定,禁止邀请同事、下属等利益相关者参加。湖南、山东等地也细化了亲属范围: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亲属、近姻亲。虽然有些地区允许同事在场,但他们对在场的行为施加了限制。新疆阿勒泰规定,同事、同学、朋友可以到场帮忙,但禁止陪葬。湖北还规定,不准参加亲属以外的迎亲、敬酒等活动。此外,要尊重少数民族的民俗,不能“一刀切”,在落实相关要求时,要实事求是、区别对待文明的民族传统习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