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的历史沿革

昆山在新石器时代就有人类居住。古称楼夷,先属吴,后属越,春秋战国时属楚。吴王守盟曾在此猎鹿,故又称鹿城。

昆山地区经过几代人的分离处置,变化很大。唐朝以前县域广至现在,覆盖嘉定县全境和太仓、宝山、青浦、上海、松江等县的部分地区。从唐朝到20世纪50年代末,县域多次演变成今天的范围。所以楼、信宜、信阳等县都在中国境内。

春秋末年,巴城属吴国管辖,位于都城姑苏以东。

新石器时代,昆山就有人类活动。

夏商时期,土地属于扬州。

周朝叫娄义(见清代《昆山县志》),隶属于吴国。

战国时吴王夫差二十三年(公元前473年),越国被攻克。楚威王(公元前339-329年)被越国所灭,土地属于楚国。

公元前221年,秦统一中国,实行郡县制,设乔县,属会稽郡。公元前223年,秦灭楚后,在吴越设置会稽郡,以吴县(今苏州市)为郡(都)。

公元前207年,西汉改夏县为娄县。

西汉高祖六年(前201),娄县属荆国。高祖十一年(前196),娄县除荆州外,属会稽郡。汉高祖十二年(195),刘弼被任命为吴王,统治荆国旧地,娄县属吴国。景帝四年(公元前153),吴国废,为江都王,统治吴国旧地,娄县属江都(见《汉书》、《史记》、《晋书》)。梁武帝开国第二年(前121),废除江都,娄郡属会稽郡。王莽开国时期(公元9-13),楼县改名楼支,隶属会稽郡。

东汉建武十一年(35年)改称娄县,至今仍属会稽县。永建四年(129),分会稽县、武县,楼县属武县。

三国,两晋,南朝,两宋,齐,娄县属吴县。

建安六年(507),分吴县为信义县,娄县为知信义县,属信义县。娄县的其余部分仍然属于吴县。

南梁大同三年(536),娄县改名昆山县,改信宜县。昆山县的范围与秦桥县大致相同。

隋文帝统一中国后,589年,开皇九年,废新绛郡、新绛郡、昆山郡,两郡归苏州(苏州即此时得名)。开十八年(598),昆山郡恢复为苏州。大业元年(605),苏州改吴州;大业三年(607),吴州改吴军,昆山为郡。

唐武德四年(621),改吴军为苏州;天宝元年(742),苏州归吴军;甘源元年(758),吴军更名为苏州,昆山为县。天宝十年(751),华亭县(后松江、上海)位于昆山县南部、嘉兴县东部、海盐县东北部。

五代后梁开平元年(907),钱镠被封为吴越王,昆山归吴越苏州。

后唐同光二年(924),吴越置吴君之于苏州,昆山属苏州。

北宋三年(978年),吴越国分裂,苏州改为平江军,昆山属平江军。郑和三年(1113),升平将军为平江府,昆山属平江府。

南宋嘉定十年(1218 1)十二月,分析浙江平江州昆山县东部有春申乡、临江乡、安亭乡、平乐乡、醋乡两镇,设立嘉定县(以年号命名)。

元十三年(1276),平江府升为平江道,昆山属平江道。镇远(1295)因户籍增加,昆山县升为昆山府,仍属江浙平江道。郑铮十六年(1356),张士诚取平江道,改称隆平府,昆山郡属隆平府。次年,张士诚降为元,隆平府恢复为平江道,昆山府属平江道。郑铮二十七年(1367),平江道改苏州府,昆山府属苏州府。

明洪武二年(1369),昆山府降为县,仍属苏州府。

明朝弘治十年(1497),在昆山的新安、惠安、湖川三乡设太仓府。其余昆山县仍属苏州府管辖(其范围与今天的昆山市基本一致)。

清雍正三年(1725),信阳县位于昆山县西北,两县分置同城。咸丰十年(1860)四月,太平天国忠君李秀成取江南文学统帅李文炳为昆山、信阳两县,为避南王冯云山之忌,改昆山为昆山。这两个县都属于太平天国的苏福省。同治二年(1864)四月,太平军撤退,改名昆山,与信阳郡同属苏州府。

民国元年(1912),昆山、信阳两县合并,仍名昆山县,隶属江苏上海路。民国3年6月,省改五路,昆山属苏畅路。16,弃道江苏省直属。民国22年,全省共设13个行政督察区,昆山为第三区行政督察署。同年65438+2月,全省设9个行政督察区,昆山隶属无锡地区督察专员公署。2004年9月,全省设立10个行政督察区,昆山隶属第二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民国26年165438+10月15,日军占领昆山。27年5月,直辖于江苏省政府。29年3月,汪伪国民政府在南京成立,昆山直辖于伪江苏省政府。34年8月,抗日战争胜利,伪政府倒台。34年9月,昆山归属江苏省江南行署。10,34年,省撤江南行署,建第二区行政督察署,以昆山为县。37年4月,全省设9个行政监察区,昆山不变。

1949年5月13昆山解放,隶属华东军政委员会,苏南苏州行政区专员。1950 10 6月14日,苏南地区苏州行政区专员公署更名为苏南人民政府苏州专员公署,昆山隶属苏州专员公署。1953 65438+10月1,江苏省人民政府成立,昆山隶属江苏省苏州专员公署。3月26日1968,苏州专员公署更名为苏州地区革命委员会,4月6日1971,更名为苏州地区革命委员会,7月6日1978,更名为苏州地区行政公署。昆山是一个县。1983 65438+10月18,江苏省经国务院批准实行新的市管县体制,于3月1日退出苏州地区行政公署,昆山县归属苏州市。1989年,国务院批准昆山撤县建市。

2011昆山市纳入江苏省省直管县(市)试点。江苏省委、省政府和有关单位直接管理昆山的大部分事务,但行政区划仍归苏州市管,昆山市的干部仍归苏州市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