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农村合作社?近代史:商业公私合营。发生了什么事?

国民经济恢复后,为了把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工业化国家,1953年,中国* * *公布了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总路线规定,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和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从65438年到0953年,中国开始实施建设社会主义的第一个五年计划。其基本任务是:集中主要力量发展重工业,奠定国家工业化的初步基础;发展部分集体所有制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和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建立农业和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初步基础;基本上把资本主义工商业纳入各种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的轨道,为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奠定基础。

三大改造与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根据过渡时期总路线和第一个五年计划,从65438年到0953年,国家开始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

随着工业建设和城镇、工矿区的发展,国家对商品粮和原料的需求急剧增加。但是,分散落后的小农经济制约了生产力的发展,不能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发展的需要,粮食问题日益严重。1953年,国家要供应的商品粮比1952增加了31%,但当年的粮食收购计划难以完成。当粮食供应不足时,私人粮商和粮贩抓住机会操纵市场,投机行为猖獗。有一次,北京的一些粮商在两个小时内就把市场上能抢购到的粮食全部抢购一空。粮食供销紧张。经过研究,根据当时的情况,中央决定了基本措施,只能实行农村购粮,城市配粮,以严管私商。这就是粮食统购统销,即计划收购,计划供应。

国家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开始时采取积极发展、稳步前进的方针,实行自愿互利的原则,通过典型示范逐步推广。农民积极参加农业合作社,走社会主义道路。后来政府加快了农业合作化的步伐,全国掀起了农业合作化的高潮。到1956年底,96%以上的农民参加了农业合作社。同年,90%以上的手工业者还参加了手工业生产合作社。

国家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是从实行加工订货、代购代销等初级和中级国家资本主义开始的;从1954开始,逐渐发展成为公私合营企业的高级国家资本主义。在农业合作化高潮的影响下,资本主义工商业掀起了全行业公私合营的高潮。到1956年底,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已经全部完成。

在中国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中,资本家拥有的生产资料被赎回。在全行业公私合营之前,资本家被允许分享企业20%左右的利润。全行业公私合营后,按照资本家的股本分红,年利率5%,分十年支付。这一赎买政策实现了和平过渡,是中国社会主义改造的重要创举。

到1956年底,国家基本完成了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实现了由生产资料私有制向社会主义公有制的转变。这标志着我国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革命取得了决定性胜利,社会主义制度在我国基本确立。

但在社会主义改造后期,对农业、手工业和个体商业的改造要求太迫切,工作太粗糙;一些工商人士的不当使用和处理,留下了一些问题。

参考资料:

http://222.216.3 . 117/Lishi/jiaocai . 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