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历史沿革
古代部落联盟的首领尧(公元前2214-公元前2097)、舜(公元前2127-公元前2029)、禹(公元前2081-公元前1978),都在这里留下了珍贵的足迹。
商朝(前1559-前1046):有申国(今定陶与曹县之间)、孤国、李国(今鄄城与郓城之间)。
西周(公元前1046-公元前771):分属宋国、魏国、曹国(定陶)、高国(成武)、徐国、鲁国。
春秋晚期(公元前770- 476):属宋、魏、鲁。
战国时期(公元前475年-公元前2265438年+0年):前期为齐、楚、魏所辖;最后被齐国和魏国瓜分。
秦朝(公元前221- 206):中北部属东郡(濮阳),南部和北部属党郡(党郡,今河南永城邙山镇)。
西汉(公元前202年-公元8年):巨野县大谢集镇前昌邑村,曾是汉高祖昌邑王国的都城,有一座废弃的汉高祖刘贺墓。
王莽新朝(公元8年-公元23年):菏泽属、党县、巨野县(公元9年建立)。
东汉三国时期:隶属山阳县、兖州县、尹姬县。
金代:属高平州、兖州县、尹姬县。
南北朝:被众多割据势力统治。
南朝刘宋时期,属高平县、兖州县、尹姬县。
北魏时期,属高平县、任城县、兖州县。
隋朝(581-619):文帝年间,中属为曹州(治尹姬郡),北属为周浦(治鄄城),东北属为郓州(治郓城),东南属为代州(废永昌郡,仍治为兵马)。
南方属于松州。
606年,中部属尹姬郡(治尹姬县),东部属东平郡(治郓城)。
唐朝(618-907):疆域属河南路,中部为曹州(治尹姬县),东部为周浦(治鄄城),东北部为云州,南部为松州(治睢阳)。
元朝(1206-1368):属中书省。
明朝(1368-1644):曹州、集宁、东平归布政司兖州管辖,西部一小部分、北部一小部分归大明都城开州管辖,周浦归布政司东昌管辖。
1368年,因洪水,迁至菏泽市大黄集镇安陵镇,次年迁至盘石镇,即今曹县县城。
1371年(明洪武四年),被降为曹郡。
1445年(明朝十年),曹州迁至谷城县(今菏泽市)。
此时,曹州虽然领导两个县,但它是一个州。
清朝(1644-1912):改户部为省,西部和东北部地区隶属于直隶大明府和山东兖州府,均隶属于山东曹州府。
1724年(清雍正二年),曹州升为直隶州,管辖范围与明朝保持不变。
1735年(清雍正十三年),升任府,辖一州10县,郭为郡,名曰菏泽。
此时的辖区面积略大于今天的菏泽市。
民国(1912-1949):1912,行政区域仍采用清末省、府、县三级制,省为监区。
1913 65438+10月8日,北洋* * *发布组织命令,规定地方实行省、省、县三级制。
今除东明县隶属于直隶大明路,鄄城县、梁山县(原寿章县)隶属于山东省济西路(后改为东路辖聊城),其他各县均隶属于山东省戴南路(后改为济宁路辖济宁)。
1925,10 10月22日,山东省将原有的四条道路增加为11道路系统,在今天的菏泽市设置草铺路(治菏泽)。
1928废路系统,东明县直属河北省,其他县直属山东省。
1932年,南京* * *规定全省设行政督察区,专员办为省* * *的派出机构。
1937“七七事变”前夕,山东省有七个行政监察区(以下简称区):一区辖济宁;二区辖菏泽,隶属菏泽、定陶、曹西安、成武、单县、巨野、郓城。第六区辖聊城、蒲县(1931年,蒲甘分治,1926年鄄城并入蒲县)。
“七七事变”后,侵华日军入侵山东后,山东省* * *撤出济南,流亡省内,先后在省内设立1938-1942区。
巨野、郓城、寿章、汶上属二区,单县、成武、曹西安属十一区,菏泽、定陶、蒲县属十六区。
日本投降后,山东省行政区划虽有调整,但山东省各县的归属不变。
抗日战争时期:中国领导的抗日* *相继产生,抗日根据地和游击区逐渐发展为各级行政区。
1940至抗战胜利,疆域属以下地区:冀鲁豫八区。
云锡特区成立于1940年4月初。10月更名为鲁西二区,165438,隶属山东省鲁西行政区。
1941年,鲁西行政区并入河北、山东、河南行政区。
1940年7月,湖西特区成立(因地处微山湖西部),隶属山东省鲁西行政区,辖区位于今境内南部。该机构经常活跃在单县东南部的刘彩、张寨一带。
冀鲁豫第十区。
1941五月成立第三冀鲁豫区,七月改为第七冀鲁豫区,九月改称第二十二冀鲁豫区和第十冀鲁豫区。
辖区位于河南省中部和西南部,以及河南省考城县和全敏县的部分地区。
解放战争时期:2月1946原冀鲁豫第八区改为冀鲁豫第二区,机关迁至运城潘渡、陈坡,原冀鲁豫第十一区改为三区,第十区改为五区。
1948年9月全境解放。
1949年3月,华北人民决定将冀鲁豫二区、三区、五区、七区分别更名为何琳区、湖西区、鲁西南区、郧西区。
当年8月,平远省成立,何琳、鲁西南、郧西的一部分并入菏泽区,与湖西区一起属于平远省人民。
1949 10年10月1,中华人民共和国(PRC)成立,属于平原省份。
1952 165438+10月,中央人民* *批准撤销平原省建制,菏泽、湖西划归山东省。
1953年7月20日,中央人民* * *批准撤销山东省湖西特区,所辖县分别归菏泽和济宁。
1967年3月,菏泽地区改为菏泽地区。
2000年6月10日,经国务院批准,菏泽地区改为菏泽市(地级),原菏泽市(县级)更名为牡丹区。
2065438+2006年2月3日国务院批准定陶县撤县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