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古建筑征收补偿标准

城市文明不仅体现在灿烂的文物古迹上,也体现在城市的每一个角落,每一个院落。它记录了一个家庭的沧桑,一个历史时期的变迁。然而,当这些古建筑有倒塌的危险,危及人们的安全时,他们不得不考虑拆除。历史古建筑拆迁补偿应以什么标准为依据?

一是文物古建筑拆迁(征用)补偿金额由专家组现场评估的方法确定,作为普通房屋补偿之外的增加。专家组从地级以上市文物行政部门组织的文物古建筑专家库(含造价、施工、设计等相关专业人员)中随机抽取。被拆迁(征用)人对评估结果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由省级文物行政部门作出最终决定。

二是文物古建筑的拆迁(征用)补偿标准,可参照类似仿古建筑的造价、文物的年代、损毁程度等因素确定。具体标准可由国家文物局制定,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将制定实施细则。

古建筑是我们文化的传承者和记录者。最好能保护它们不受时间的侵蚀,但面对时间的流逝,谁能抵挡住时间无情的变迁?有时候我们愿意却无力,所以这个时候,拆迁大概就是对这些古建筑最好的保护了。

如何正确评价古建筑?

1.成本法中的重建成本法,是指使用与古建筑相同的建筑材料、配件和工艺,对该类古建筑进行重建所需要的客观合理的支出。但这种方法未必能反映古建筑的实际市场价值。

2.收益法。如果古建筑可以出租或用于景观收费,可以采用收益法,即根据该类古建筑的年均收益,考虑适当的收益年限和资本化率,计算出古建筑的价值。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第二十二条规定,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城市房屋拆迁条例》第十一条规定,违法建筑依照《城市规划法》和地方城市规划实施条例处理;城市规划法实施前的违法建筑认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充分考虑历史情况,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