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老师说:“云南有个寨子。女人不结婚。晚上在门口放只鞋就行了。
这是云南纳西族的婚礼。
分居是早期婚姻的一种形式。其基本特征是男不嫁女不嫁。双方都住在娘家,不单独组成家庭。通常是男子晚上去拜访客户,过着暂时的、偶尔的婚姻生活,所以在当地被称为“走婚”或“访婚”,双方互称“阿朱”而非夫妻。
纳西族青年一般十三岁就成年礼,女性十五六岁,男性十七八岁开始和一个朱交朋友。大多是在日常工作、庙会、节日、夜场等场合认识的。如果双方意气相投,可以在交换信物后,晚上在女子“客房”见面同居。然后夜晚来了,早晨去了,我们继续来来去去。
配对婚姻制度
对偶婚是原始社会男女或长或短的相对稳定的同居关系。在对偶婚制度下,一个男人在众多妻子中有一个主妻,为了这个女人,他也是众多丈夫中的主夫。
主夫妻共同生活了一定时期,形成了原始的二元家庭,但这个家庭本身还是很脆弱的,没有自己的家庭经济,也不可能成为社会经济的细胞组织,婚姻关系极其脆弱,可以根据任何一方的意愿解散。
这种家庭仍然以女性为中心,实行外嫁原则,丈夫和女方一样生活。妻子生活在同一个部落,丈夫来自另一个部落。所生子女属于母系部落,血统按母系一方计算。对偶婚是继群婚制之后的一种婚姻家庭制度,是群婚向一夫一妻制的过渡形式。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一个注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