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港的历史演变

太仓港,原名刘佳港,始建于隋唐。元朝政府实行漕运北运,在刘佳港沿岸修建大型码头泊位,并设立海运仓储和海事机构。从此,长江中下游、浙江文泰等沿海地区以及日、琉、朝、安南等国的商船云集刘佳港,使刘佳港成为“六国码头”、“天下第一码头”。明代,作为郑和七下西洋的锚地,刘佳港发展到了顶峰,成为当时世界上重要的枢纽港。明朝以后,由于种种原因,港口逐渐沉寂。

改革开放以来,苏南经济特别是外向型经济的快速发展,对港口开发建设提出了迫切要求,也为港口开发建设提供了有利的供给保障。

1992年初,太仓县政府决定建立沿江港口开发区,充分利用长江岸线资源优势,进行港口开发建设,促进苏南外向型经济发展,与上海浦东开发开放相呼应,同时带动太仓地方经济发展。同年,根据国务院召开的沿江开发开放会议精神,江苏省委、省政府决定将太仓港列为江苏开发建设的重点港口。1993 165438+10月,江苏省政府批准设立太仓港开发区,列为省级开发区。在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九个五年计划和江苏省政府制定的2010远景目标纲要中,明确提出开发建设太仓港,使其尽快成为长江口以集装箱枢纽港为主体的商港,并专门成立了“江苏省太仓港港口规划建设领导小组”,加强对太仓港港口规划建设的领导。1996 165438+10月,太仓港获批国家一类口岸,正式对外国籍船舶开放。9月,1999,国家海关总署批准太仓港为集装箱中转港。2001年,交通部和国家计委将太仓港定位为上海国际航运中心集装箱运输的干线港。2005年6月,江苏省委、省政府决定成立副厅级的中共江苏省太仓港工委、江苏省太仓港管委会,全面承担太仓港建设发展的管理职能。2006年9月,交通运输部发布《全国沿海港口布局规划》,将苏州港(太仓港区、常熟港区、张家港港区)列为全国九大集装箱干线港之一。2010年5月,国务院批复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太仓港定位为重点集装箱干线港和江海联运中转枢纽港。2012-12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联合批复,太仓港2013-1作为沿海港口管理,实行港口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2013年9月,交通运输部发布公告,取消2013 11进出长江太仓港及以下水域的五星旗海船强制引航。自此,太仓港全面出海口化。2013-10,交通运输部、江苏省人民政府联合批复《苏州港总体规划(2013-2030)》,明确苏州港是我国沿海港口和综合运输体系的重要枢纽,是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江苏省和苏州市经济社会发展、推进苏南现代化的重要支撑。苏州港太仓港区主要服务于江苏省、苏州市及沿江地区,以集装箱干线运输和铁矿石、煤炭中转运输为主,并相应开展石化产品中转储运,兼顾太仓市临港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