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秧歌道具制作的文化与背景

鼓秧歌本身就是文化的艺术表现,是鲁北的文化产物。它必须遵循鲁北地域文化之根,表达其文化内涵。鼓子秧歌文化就是以至今仍在鲁北流传的鼓子秧歌为研究对象,探索它们之间的内在联系和表现文化的形式,研究其文化特征和形成因素。鼓状秧歌的文化特征是以鼓为主。随着历史的发展,人们用鼓来展示抗击自然灾害的工具,把鼓比作反击战争的武器,把情感寄托在人心上,体现了舞蹈艺术的豪迈精神和阳刚之美,在表演队伍中,“鼓”的数量最多,表演形式最精彩。“伞”是鼓的引路人,起着指挥作用。“棍”、“花”、“丑”是“鼓”的陪衬,起到衬托“鼓”的作用。乐队以鼓为主,敲出各种快慢节奏,帮助表演队形的变化鼓舞人心。它的另一个文化特色是鼓秧歌的组织形式,表演的行程、装饰、阵列,如前面提到的“忘我”、“剑杀四方”、“飞刀”等,都带有军事色彩。鼓秧歌的文化特征是通过舞蹈的形式和方式表现出来的,其艺术形象的形成因素无疑受到自然地理环境、社会、政治、经济、民俗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其表现形式主要在身体和精神两个方面。在用肢体表达思想感情的同时,也体现了鲁北民族历史形成的文化特征,即人们在表演鼓秧歌时,舞蹈会因为表演者的文化素质和艺术修养而有所不同,会因为表演者不断融入时代情怀而有所创新,从而推动鼓秧歌的发展。鼓秧歌是鲁北人民智慧的结晶。它由群众创造,在群众中直接流传,随着社会的进步而发展。是舞蹈演员和教育工作者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素材和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