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一女子整容后崩溃,长得像个怪物。你认为医院在这件事上有错吗?
郑州一女子经历整形失败。她向外界抱怨一家叫康伦的整形医院把自己弄残了。看起来更糟并引起眼睛疼痛并不难。刘女士说,自己以前是公认的万人迷,现在美貌被医院毁了,要求医院负责到底。但是医院说她已经赔偿了,没必要继续负责,而且手术中还额外送了一个项目。虽然我不完全同意刘女士的说法,但我觉得医院做错了事需要承担责任。
每个人都爱美。现在是看脸的时代。随着美容技术的发展,整形手术成功的案例也很多。整形手术可以像换脸一样。无论老少,整形美容都受到一些爱美女性的追捧。为了展现美丽,整形失败的风险可以忽略不计。刘女士花了13400元要求医院只做全面眼部微调。在此基础上,医院给她增加了眼袋项目,但是医生少开了她的一个眼角,导致她的眼睛一大一小。刘女士向媒体举报医院时,其实是警方调解的。双方达成协议,医院返还5000元,她不能继续抹黑索要。很多人认为,既然刘女士同意了协议,就应该按照约定放弃。我认为她虽然违反了当初的约定,但是医院没有保护好顾客的权益,才是更大的错误。
?虽然整容是公认的有风险的生意,但是整容医院如果有经营资质,就应该对自己卖的东西负责。手术前,双方都是基于达到效果的认知。刘女士不仅没有做全眼合成,还未经同意添加了眼袋项目。买卖不同,整容医院也没有契约精神,遵守约定。况且技术不够是医院的问题,凭什么让消费者承担后果?
?刘女士说,眼睛疼不仅仅是美丑的问题。如果处理不当,很可能是瞎了眼,给受害人发了5000块钱。就算刘女士当初傻傻的同意了,赔偿也是错的,太少了。我不歧视整容的人,但还是劝你尽量不要做。且不说为美而苦,后半生还有副作用,不雅观,还有失能痛苦的风险。正规的整形医院不敢保证成功,三流的小医院技术也不行。大多数事故都是推卸责任,然后逃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