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债内债历史
中国内债的历史中国近代史上的内债始于19世纪后期,即1894年,清政府为应付甲午战争的军需,向中国借“利息借款”,后发行赵信股份(1898)和“爱国公债”(19166)。1912 ~ 1926期间,北洋政府发行国内债券20余种,金额6亿余元。1927 ~ 1936期间,国民政府发行国内债券20多亿元,抗日战争继续发行大量国内债券。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生产党领导的根据地政府发行了各种国内债券。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央人民政府于1950年发行人民胜利债券,于1954 ~ 1958年发行国民经济建设债券,共计30多亿元人民币。之后中国直到1980才发行内债。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发行国内债券已成为我国政府从资本市场直接筹集资金的重要手段。1981 ~ 1990年末,我国政府已发行国债、专项债券、金融债券、重点建设债券、国家建设债券、增值债券等6种债券,累计发行金额超过1000亿元。1988年,国务院批准61。国债流通市场从1990开始,已经扩大到全国400多个地级以上城市。从1990开始,我国先后在上海和深圳建立了证券交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