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郑家世代
郑的家庭生活在《郑的密码》中有详细的描述。
易门郑家住浙江浦江感德乡仁义。他的远祖郑启在南宋初年也是同宗。第四孙宣和兄弟被仇人陷害,兄弟俩为坐牢而斗争。德玄最后死在狱中。张德把哥哥的儿子郑当成自己的儿子,其孝心世人皆知(《松石郑启传》)
郑主政时,十代同堂两个半世纪,百姓不敢藏一分钱。元武宗(在位1308 ~ 1311年)称之为“义门”。
司文的堂弟文蓉(太和)主持家务,制定了58条家规,使管理更加严格。因此,元朝* * *免除了本氏族的劳役(《郑元传》)。
到明朝时,郑氏家族已有数百人,其中一部分人进入政界。
郑炼带着粮食到达南京,朱元璋(1368年至1398年在位)召见他,询问他的治家之道,可见他对这个家族的浓厚兴趣。
胡被害后,郑氏家族受到牵连,郑炼、郑环兄弟相继入狱。
朱元璋知道后说,这样仁厚的家庭不会造反,不用审问。他进一步任命郑卓为左参议员。
东宫缺官时,明朝任命为春坊左庶子,招郑白衣义为礼部尚书,郑、绘《郑氏义门》为御史,郑堂官为翰林院检讨。
朱允炆(在位1399 ~ 1402)为郑氏家族题写牌匾,到明宪宗(在位1465 ~ 1487)时,再次称赞郑为孝门(《明史·郑濂传》)
郑经历了宋元明三代的同居史。
郑家规,经、郑玄、郑涛、郑玄等人修订补充,达65,438+068条,定名为《郑氏法典》,刊于世。
后来,收入了《雪海类》一书,我们现在主要按照这个规范考察郑人的生活状况。
郑家的父母是兄弟姐妹法生,儿子不一定是族长。
据明代《郑炼传》的记载,自郑以来,先祖的教导如下:
郑司文→郑文蓉
↓
秦征→居正→郑明→郑玄
↓
郑伟→郑炼→郑
从名字可以知道,郑一代用“文”字,一代用“金”字,后辈用“水”字。
兄弟就是兄弟姐妹,尊重年龄和辈分是继承的规律。
郑氏家族拥有大量土地,其中祭祀用土地150亩,婚姻用土地1500亩。我不知道总共有多少土地。从以上两项来看,肯定不少。
地租是郑经济的主要来源。
此外,郑还有店铺、林木、畜牧等收入。
有了这些好处,郑氏一家可以一起生活,吃,穿,住,行,结婚,办教育,请客,帮邻居,所有的经费都是由此而来。
郑人的服饰,由专门设计的羞衣头领掌管。人们在四月收到夏装和衣料,在九月收到冬装以改变季节。
郑氏男女,一岁开始收衣料。16以下的男人收布,40岁以下的收一些布外的丝,40岁以上的全部收丝,同时全部收服装费。
加冕时男子穿的一套特殊的立领礼服。
另外,每年都要弄新的头巾和鞋子。
女人和男人拿衣服的方式一样,只是两年才拿一次。
当一个女孩到了三十多岁,她可以得到一对银饰品。
在四季祭祀的第二天,妇女们还会从戴耻辱帽的酋长那里收到制作鞋子的材料、头油、粉末、针、花等针线活和化妆品。
女人需要染布,也需要找丫环来安排,但每个房间的染量要统一,以免争短。
郑有两个配餐员,负责每个人的伙食,安排并督促厨房人员及时做好饭菜,让老百姓到时候能吃上饭。
人过了60岁,就有人照顾,吃适合自己口味的饮食,由食堂一个人做。
承办酒席的人如果不努力就会受到惩罚。
30岁以下的男人不准喝酒,30岁以上的只能少喝。如果他们喝得太多,制造噪音,他们将受到惩罚,打板子。
女人不准喝酒,50岁以上才允许喝一点。
吃同一种食物的人都满足不了自己的胃口,所以想自己做饭。如果他们这样做,第一次会被训斥,第二次会受到惩罚。
坐月子的妇女和病人可以自己做饭,因为这是特殊需要。
个人亲戚朋友来了,饭堂准备饭菜,但是酒席要早点结束,不允许去下一个表。10人以上的,不允许晚上设宴。
不是我准备不起饭,而是我害怕打破简单的习俗。
在校未加冕的青年不准吃肉,以养成吃苦的习惯,知道柴米油盐来之不易。
衣食以外的日常用品也由朝廷购买,平均分配到各房。
个人想用好的,令人愉快的东西,当然不能。如果他们私自委托人购买,是不允许的,因为房间不均匀,容易引起嫉妒和竞争。
因为柴米油盐来自朝廷,个人不可能有什么私人财富。
如果族人私自买地,私藏金银钱,他父母知道了,把他叫到祠堂处罚,私有财产全部没收。
如果人民不服从,他们会把被告带到政府,以不孝罪被处死。
至于儿孙接受亲朋好友的礼物,那么
如果要交给法院,就不能私自留下。返还礼物自然没有个人负担,会由法院处理。
媳妇的娘家有富有穷,所以她们的嫁妆和平时的礼物会不一样,所以妯娌之间穿的东西也会有差异。为了让穷人毫无怨言,父母只会根据情况,把穷人家的一些别人拥有的东西送给别人。
郑氏家族非常重视祖先崇拜,祠堂祭祀是人们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各民族公祭的日子很多。每个月初一,十五,四月初一,我们都去祠堂祭祀。大年初一和寒食节,还有十月初一,我们去扫墓祭祀。所有家族的孙子在他们祖先去世的周年纪念日支付他们自己的祭品。祭祀用的器皿和服饰比较特殊,不能挪作他用。
人们参加祭祀时,衣着整齐,不笑不言,恭恭敬敬行礼,不随意离开,不伸懒腰,不打哈欠,甚至不打喷嚏、咳嗽。
祖先去世的时候不喝酒,不吃肉,不听音乐,不与妻子同房。
读家谱纪念始祖诞生,不允许女性参加扫墓。
王朔参观完祠堂后,举行了一个仪式来教导他的孩子。族长坐在堂上,各族男女站在堂下,24次敲鼓。其中一个孩子唱道:“听,听,听!”儿子要孝顺亲人,妻子要尊重丈夫,兄弟要爱护兄弟,兄弟要尊重兄弟。
听着,听着,听着!不要为了阻碍大义而自私,不要为了感情而懒惰,不要为了做事而奢侈,不要用女人的话去伤害人的感情,不要为了打扰人家的家庭而横,不要担心犯错。这里有一点,就是有好有坏,有好有坏是真的。“听着,众人来矣,然后坐下来,听一听孝文的故事,才散去。
应该对儿童和青年进行道德和文化教育,训练他们处理事务的能力。
孩子五岁开始学礼,在王朔参加追悼会,八岁上学,12岁出国打工,可以读到21岁。如果他们获得了名声,他们就有权利继续学习,否则他们就会从事家庭管理活动。
学习期间,纪律严明,晚上住宿舍,不准进中学。
16岁以后,如果能背诵四书五经,讲明大义,就可以举行加冕典礼,但要到21岁才能举行;弟弟达标了,就要先加冕,羞辱弟弟,促进学习。
在学校被加冕的孩子,将在10天依次背书。如果他们一次都不会背,就会摘下头巾,失败三次,就像没有被加冕一样,作为惩罚的标志。
学习儒家经典,目的是先懂礼义,再去辞官。
不要看不雅的书。任何带有* * *文字或者魔咒的书,不仅会被读,还会被烧。
参加家务劳动的年轻人,争取的是处理事务的能力,比如跟随管家到官厅,学习处理事务,处理人际关系。
到了老年,尤其是七十多岁,就不用出去做事了。
少数民族青年男女的婚姻,由其父母包办。
选择结婚对象,不是贪财,而是你是否有温柔的家庭,是否有家族病史。
结婚时,新郎穿着专门为他制作的大衣、头巾和鞋子,婚礼仪式按照朱制定的礼仪进行。
新娘参观祠堂三天,看望父母,父母告诉她家规。
人是不允许纳妾的。等他们40岁了,没有儿子了,可以带个妾,但是不能上朝。
女人什么时候结婚,是父母长辈决定的。如果她父母在她年轻的时候就决定订婚,族长因为她没有参与其中而不满,结婚时也不会给嫁妆。
等女儿女婿回了门,朝廷就给他们送礼,个人不得再送。
族人丧葬费来自朝廷,出门不用高兴。丧期子孙不饮酒不吃肉,违者以不孝论处。
郑不信佛教和道教,也不迷信阴阳家,但他坚持儒家葬礼。
郑氏家族及其成员有一套处理亲友关系的原则。
朝廷设两客,负责接待宾客事务,备茶备饭,留宿。
朝廷有招待所,即使最亲的亲戚来了,也不会住在内屋,都住在招待所。
对公婆来说,一年送一次节日礼物,婚丧嫁娶分开送。
亲戚,无论贫富,都有同样的天赋。
郑的女儿出嫁,生了第一个孩子。满月时,郑家赐礼,再生不赐。
公婆初次见面,互赠的是金钱和丝绸作为礼物,而不是金银及其制品,也不接受丰厚的礼物。
对于不属于同居范围的郑氏宗亲,法院也有所照顾。
如果宗族贫穷无力,婚嫁补贴;遇灾,自春季起每月给六斗粮,秋季停收;设立义务学校,免费接收宗族子弟读书;对于无家可归的人,分配住房居住;对于无子女的宗族,帮助他建立后代,给予少量的经济资助;没有冬衣棉被的宗族也要资助;建立纪念馆,纪念族人中没有后代的人。
郑注重处理邻里关系。
为穷人设立墓地;穷人家生孩子,就送去“帮粥谷”,两斗五升;村民缺粮,贷款,不收利息;村民生病,酌情给药材;修桥铺路方便村民行走;连给村民的小礼物都不收。
郑人内部关系的处理是生活中一件非常值得注意的事情。
儿孙应该正式称呼长辈,但不能直呼其名;兄弟之间称呼,用词,加兄弟或兄弟的称谓;夫妻之间,小姨子之间,都是以言语相称;不加冕的少年,不可夸。希望他各方面成长,得到社会。
会承认,承认他的名声,大家都会尊重他;子侄60岁才能和叔叔坐在一起,否则要受罚;年少自卑要听长辈的教导,哪怕哥哥只有一天大,弟弟也要听;长辈责备孩子,即使不是真的,孩子也要耐心倾听,不要争辩;长辈训诫孩子的时候,也要实事求是,注意态度和语言,只有到了不得已的时候,才会把大家召集起来,给他们一顿鞭子。
郑家的男人有很多规矩要遵守。
一大早听到钟声就起床,在返老还童书上签名,然后做自己的事;朝廷有劝诫刑书,记载百姓功过,也有“劝诫”“刑”牌,表彰或警示有功之人;少数民族人员着装要得体,不打毛巾、不露胳膊的赤脚,不准做跳舞动作;会见客人时,要表现出应有的礼貌,说话要庄重,不要夹杂俗语;交友谨慎,不要与小人为伍;少数民族不准做小官,也不准出家或道士;个人不能捐献佛寺、神社的神像,不能为了鬼神乱祭神灵;人不能与人争利,避免铺张浪费和节俭;少数民族的人不准和唱戏的人交朋友,也不准介绍人家;自己不会作曲,也不会下棋,不会下五子棋,不会养鹰狗。不可欺压邻舍,也不可寻求人的财物;不赌博。
如果一个族人违反了上述规则,他的父母会召集所有的人,惩罚他跪拜。只要比他大一岁,就要跪拜30次羞辱他。如果他不悔改,就要挨打。若不思悔改,将被逐出氏族,从氏族地图中除名,送交官府惩处。如果他悔过,三年后他会回归家庭。
对于女性也不乏相应的规定。
违反“七出”规定的女性会被教训一顿,甚至被赶出家门;如果一个女人想管理家庭的外部事务,她将受到惩罚;新娘进门,接受半年的教育,以便熟悉郑氏家规;女性轮流做饭,60岁免;新娘进门三个月后开始伺候。
在厨房值班,谁无故不到,就要受到丈夫的惩罚;女人白天一起纺纱织布,做针线刺绣,各尽所能;妇人自室养蚕,帛上朝。此外,还奖励生产者十分之一,织布者十分之一的产品用宫廷丝绸和棉花织成,剩余部分由宫廷作为服装费出售。如果布织得不好,就把它交给我们的房间作为分发的材料作为惩罚;如果儿媳妇有父母,允许她去娘家。虽然她的父母去世了,但她不能到处走动。娘家有喜庆的丧事,她得托人表心意。媳妇的亲戚有的是和尚道士,按家规不能交往;在每个月的第二天和第十六天,女人
* * *,听人解释古代贤惠淑女的故事;生女婴的妇女不准溺死,违者必究;女孩到了8岁,妈妈就不再带她去外婆家,其他近亲也不可以,否则妈妈会受到惩罚;女人不能用理发师理发,因为男女互不授受;郑女不能与农妇交往,更不能介绍卧房;郑氏男女有不同的厕所和浴室。春夏季节供应热水,女性每10天可以洗一次澡。
一个几百人的大家族,为了维持其生活秩序,维持家族的繁荣,必须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既要管人忠于职守,发展家族事业,又要守纪律,安于职守,要防范的地方太多了。
人的生命是有保障的,但控制得太紧,是违背人的意愿的。
比如禁止女性与父母亲密接触是违背人性的;祭祀活动和宫廷教育形式刻板,内容单调重复,自然乏味;接受礼教的惩罚和公开的羞辱是不容易的。
所以人的生活在这种家庭里是不会幸福的。
郑炼那一辈的鼓吹者,不过是“修德讲言”的庸人,不值一赞。
这是历史学家吕思勉的评论,既尖锐又深刻。
中国宗法制度的维系,靠的是自己的经济实力,也就是宗族有耕地。
比如西周实行分封制,皇帝(大宗)将封地授予同姓诸侯(小宗族),小宗族围绕大宗联合。
周朝封建制度被破坏后,周朝的宗法制度无法实现。
以后的世界要维持宗族,光靠宗法伦理的力量和国家的支持是不够的。人们知道,要“集族”,就要有氏族的共同经济,也就是用经济力量把氏族联系在一起。
范的《亦庄》和郑义门的《义门》都在营造宗族的共同经济,使宗族在宗祠内联合,并长期维系在一起。
西周宗法制的封地一般在氏族内部实行,亦庄只是在宋明以来的少数氏族中出现。从宗法制度的完整性来看,在宋明两代已经不可能了。因此,出现了范亦庄和郑义门等。,是没落的宗法制度得以延续的新举措。
这并不能体现宗法制度强大的生命力,也不意味着它很快就会消失。但是,人们不得不认为,中国的宗法制度是有长期延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