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城县国土局
孙朝阳党组副书记、主任
陆俊志,党委书记
王子耕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张素娟党组成员、副主任
王国友党组成员
王党组成员、副主任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张惠杰。
宋党组成员、工会主席
石朝辉党组成员
孙朝阳简介:汉族,河南襄城县人,1970年7月出生,1986年8月参加工作。他本科毕业,党员。历任襄城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县保密局局长、十里铺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县畜牧局党委书记、局长;2009年7月至今任襄城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党组副书记。
机构编制局机关共有14个单位(室),包括办公室、规划股、审批股、利用股、金融办、土地管理与地籍股、矿产储量股、监察室、信访股、农村宅基地管理股、政策法规股、人事股、行政审批服务股、耕地保护股;设置国有土地执法监察队、集体土地执法监察队、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办公室、土地整理中心、国有土地管理办公室、土地收购储备中心6个二级机构;辖城关、茨沟、麦岭、丁英、范湖、姜庄、库庄、、回、、、十里铺、山头店、紫云、站北等16国土资源所。
土地资源襄城县总面积916平方公里,农用地面积70879.95438+0公顷,其中耕地面积63014.79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88.9%,基本农田面积54025公顷。建设用地面积16026.07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面积13395.42公顷(农村居民占地10312.65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76.99%),占建设用地面积的91.08%;未利用土地面积4782.5公顷。
耕地保护2010县政府与乡(镇)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乡(镇)与所辖行政村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将基本农田保护责任落实到人、到地块,严格控制占用基本农田。2010年耕地总面积和基本农田面积稳步增长,耕地数量稳定在64070公顷,基本农田面积稳定在54736公顷以上。
土地利用管理2010,积极开展标准厂房建设。根据县内经济发展情况,结合县直相关部门,在东城区和北城规划了两座标准厂房,并筹集各种资金进行标准厂房建设,建成标准厂房5.35万平方米。挂牌出让土地25宗,面积116.35公顷,土地出让金43758万元。
地籍管理2010,土地登记发证工作全面开展。在全面地籍调查的基础上,对受理的每一项土地登记都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认真审查,基本避免了错登记、漏登记和违法登记发证的发生,行政诉讼案件和信访数量明显下降。* * *土地登记发证257宗,其中国有土地登记发证172宗,集体土地登记发证23宗,抵押登记62宗,无错登记。严格控制农村宅基地审批,符合条件的及时有效批准,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依法审批宅基地528宗,无一起宅基地审批信访。
建设用地管理2010年,共报批建设用地29批,报批用地504.4232公顷。其中市区批次15,乡镇批次13,增减挂钩批次1。为嘉德福陶瓷厂、相城园区、金润投资有限公司、第四标准化厂房、舒莱卫浴有限公司等建设项目提供了土地保障
土地整理已完成国家投资土地整理项目1个,襄城县双庙县十里铺乡国家投资土地整理项目,总投资201.4万元,土地整理1.51.2公顷,新增耕地54.86公顷;实施麦岭镇半楼省级土地整理项目,总投资1139.96万元,土地整理649.92公顷,新增耕地35.4公顷;决定实施7个市级投资项目,总投资1,692.71,000元,土地整治1.87 . 58公顷,新增耕地51.95公顷;实施16占补平衡项目,整治土地691.9公顷,增加耕地63.2公顷;实施砖瓦窑改造项目3个,改造土地14.92公顷。
矿产资源概况2010,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入库3066732.48元。编制了地质灾害预案和突发地质灾害防治预案,圈定地质灾害隐患点19处,设置警示标志30余处,发放地质灾害防治宣传资料1500余份。
执法监管2010继续巩固土地市场秩序整治成果,完善和落实全员参与、动态巡查责任制,进一步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不断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公路沿线和基本农田保护区非农建设非法占用耕地的巡查力度,增加重点地区巡查次数。* * *查处土地违法案件58起,面积102公顷,全部立案,全年违法用地控制在12%以内。
信访工作有效监督、督办、协调解决国土资源方面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重点是北京市、省、市集体访、上访。着力解决一批长期存在的问题,维护国土部门形象,确保一方稳定。2010,* * *接到县级以上指令59件86人(次),结案58件,结案率98%以上。人访问19次,58人(次);土地政策法律咨询21次,全部得到满意答复。受理县政府评审委员会指定案件10件,已上报案件10件,评审率100%。
在2010卫星片执法第十次检查中,召开全县动员会,明确乡(镇)、部门工作责任,建立周报制度,组织人员对17地块进行认真核实确认。经认真核查,其中,7宗292.5亩土地有合法用地手续,已全部供地;10亩和158.4亩土地为违法用地。根据县域经济发展需要,对用地单位及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后,给予其中9户办理用地手续,拆除复耕1宗。
(李俊敏杨肖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