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涧彝族自治县的历史沿革
南涧,在先秦时期,属于古滇国。
汉代汉武帝封二年(前109),属益州郡协隆郡;汉永平十二年(69年),属永昌县协隆郡。
蜀汉自建兴三年(225)起,先后还云南郡、东河阳县协隆郡。
唐朝隶属于耀州首府松州。南诏时期是孟社圣旨的一部分,在其十区内归孟社管辖。
大理国时期,先属天水郡管辖;大理废除节度使制度后,在凯南、威远、原孟社设立孟社镇,南溪归孟社镇管理。
南宋时,从胡宝五年(1257)一路归楚雄管辖。
元初,魏初府隶属于大理总局,隶属于千家万户。忽必烈至元十二年(1275),南涧正式设立县级行政区,命名定边县,隶属镇南郡。至元二十四年(1287),南涧改为乡,仍划归周楠镇。元末,以扩张势力为主。
明朝洪武十七年(1384),南涧恢复为县级行政区,仍称定边县,由楚雄州直辖。洪武二十一年(1388)“定边战役”后,南涧实际上被作为驻军定居的重要场所。明代中期,设立南涧公郎和碧溪为巡检司,隶属花梦政府。小湾东归顺宁府管辖。
清初,南涧属楚雄州定边县;清雍正七年(1729),废除定边县建制。定边县东部由楚雄州领导,其余部分由花梦州管辖。
民国元年(1912),原花梦直隶会馆更名为花梦府,南涧地仍属花梦府管辖。民国三年(1914),原花梦府改为花梦县后,南涧县又分为县,即南涧县和苍狼县。民国21 (1932)年,取消县,统一为四、五、六区。29年(1940)改为乡镇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61直属于花梦县(后更名为巍山县)。1965 11、南涧彝族自治县正式成立,隶属大理白族自治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