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户籍人口,常住人口,平均人口?人均指数用哪个算?

不管他们出去不出去,不管出去多久,只要在某地有户口,就是那个地区的户籍人口。户籍人口一般通过公安部门定期的月度或年度统计报告获得。这类数据通常在观察某一人群的历史演变和变化过程时使用。(2)常住人口:指实际居住在一定区域内一定时间(半年以上)的人口。根据人口普查和抽样调查的规定,主要包括:1。除离开当地半年以上者(不包括在国外工作或学习者)以外的所有当地户籍人口;2.户口在外地,但在当地居住半年以上的人员,或者离开户口所在地半年以上,在被调查时仍在当地居住的人员;3.被调查时在当地居住,但没有在任何地方登记常住户口的人,比如持有户籍迁移证明、出生证明、出院证明、解除劳动教养证明等尚未登记常住户口的人,就是所谓的“口袋户口”。(3)平均人口是一定时期人口规模的综合反映。理论上,平均人口的准确计算方法应该是每日人口数之和除以相应的日历天数。时间间隔越短,平均总体越准确。但在实际的统计工作中,不可能获得每天的人口数字。因此,日常统计中所指的平均人口,是在人口在那段时期内均匀变化的前提下计算出的平均人口的近似值。如果已知某一时期内几个时点的人口数,则可根据序时平均公式计算出平均人口数:p =(P0/2+p 1+PN-1+PN/2)/n,即平均人口数=(期初人口数+期末人口数)/2建国以来,仅进行人口统计虽然第三次人口普查开始采用常住人口口径,但当时两种口径统计结果差别不大。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北京外来人口越来越多,并且逐年增加,导致两种不同口径的统计数据差距越来越大。由于这部分未登记户口的常住人口也参与了本市的生产和消费,对政府实施行政管理、确定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制定人口调控发展战略有较大影响,因此计算平均人口更为合理,但在计算人均GDP等日常统计中仍按平均登记人口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