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机构的发展
20世纪初,现代信托业从外国私人银行传入中国。
1917年,上海商业储蓄银行成立托管部(后改为信托部),开始了中国人独立经营金融信托网络的历史。
1918,浙江兴业银行开通信托型保管箱租赁业务。
1919,聚星城银行上海分行成立信托部,代理客户从事运输、仓储、报关、证券交易等业务。这是中国最早经营信托业务的三家金融机构,标志着中国现代信托业的开始。此后,私人银行纷纷设立信托部门。
1921开始出现独立信托公司。
新中国成立后,在接管和改造中国旧信托业的同时,开始试点新的金融信托业。20世纪50年代中期,信托业关闭。
1979 10,中国银行总行牵头成立信托咨询部。同年,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在北京成立。
1980年6月,根据国务院关于银行试行信托的指示,中国人民银行正式开始信托业务。随后,银行也开始尝试信托业务,以支持经济联合,振兴国民经济。此后,银行、部委、地方政府纷纷成立信托投资公司,到1988,多达745家。当时信托业在吸引外资、搞活地方经济获取财富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由于种种原因,信托投资公司并没有真正成为一个受人们委托代为理财的机构,而实际上成了一个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的银行。此外,信托公司在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如盲目竞争、组织无序、资本金不实、管理混乱等,带来了很大的金融风险。因此,
1982、1985、1988年,国家对信托投资公司进行了三次大整顿,合并了一大批机构,在191年减少到376家。从1993开始,持续清理。
截至2003年底,共有信托投资公司57家,总资产2579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