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如何建立的?
1979年,我国提出了“计划调节与市场调节相结合,计划调节为主”的方针,使市场调节第一次在经济体系中获得了一席之地。
1982党的十二大提出了“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方针。
1984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提出了“有计划商品经济”的思想。
1987党的十三大提出了“建立计划与市场内在统一的经济体制”的思想。
65438-0989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坚持计划经济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方针。
1992年初,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提出“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
1992 10党的十四大报告中明确指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注:我国计划与市场观念的上述更新过程,是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至十四大这14年间逐步实现的。这一观念更新的过程表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在不断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提出的,是我国生产力和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
1993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使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具体化、系统化,使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到2000年底,中国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已经确立,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对外开放格局基本形成。
2002年6月,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
2003年6月5438+10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把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这是进一步深化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必将失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发展和创新。
注:1993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十年,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和逐步完善的十年。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显著提高了经济运行质量,促进了中国现代化的快速发展。中国经济和社会生活发生了一系列历史性变化,综合国力显著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