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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历史学派

新历史学派是20世纪70年代至20世纪初出现在德国的一个经济学派。它强调经济发展的历史性和国民经济的有机体现,反对强调客观经济规律的英国古典经济学的世界主义(李斯特)倾向。

中文名

新历史学派

外国名字

新历史学派

也被称为

历史伦理学派

创建时间

1870

种类

经济学院

快的

航行

基本概念

源流

学校情况

新史学派[1]又被称为“历史伦理派”。是由19的70年代以后的历史学派演变而来的德国经济学派。其主要观点与旧史学派[2]基本一致,但在历史归纳法的运用上更趋于极端。同时强调伦理和法律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决定性作用,主张阶级和解和自上而下的社会改良。其主要代表人物有斯坦、舍弗勒和阿道夫·瓦格纳。他们建立了社会政策的税收理论体系,因此,他们被当时的金融学家称为德国金融界的三大巨星。

基本概念

新历史学派沿袭旧历史学派的观点,否认社会存在普遍客观的经济规律,反对理论研究和抽象分析。新史学派主张历史统计方法,收集行业或城市的历史统计数据,不经过理论分析和概括,罗列描述,热衷于分析特定时代、特定民族的经济发展史料。

新历史学派反对传统古典学派的“中性税收”理论和政策,主张实行积极的社会政策税收,即国家的职能不应局限于法律目的地的狭窄范围,而必须使之满足社会目的的需要。扩大政府职能。从这一认识出发,新历史学派不再仅仅把税收作为筹集国家资金的纯财政手段,更重要的是把它作为改变国民收入分配的工具,赋予税收广泛的经济调节和社会功能,使一般财富的分配功能服从于社会政策的目的。

社会政策税收理论是新历史学派理论的精髓。他们指出,只有通过这一政策,才能稳定德国的社会秩序,落实税收的社会政策。

源流

19世纪上半叶,英国完成了工业革命,获得了世界工厂的地位。a .斯密的自由主义经济理论代表了英国工业的利益,德国还处于封建农业国阶段。为了发展德国自己的工业,必须对来自英国的工业品采取保护性贸易政策,必须在意识形态上反对英国的斯密理论。19的70年代以后,德国工业发展壮大,垄断,内部矛盾开始显现。1873的经济危机造成了中产阶级的衰落,工人的失业和贫困,以及严重的社会问题。德国社会民主党宣传马克思主义,发动工人运动。在这种背景下,新历史学派一方面继承了旧历史学派的遗产,另一方面提出了各种社会改良主义。他们指出,只要求劳动者克制和节约不能解决问题,还必须从思想上批判“世界主义”和“经济人利己主义”的理论前提以及古典学派的“唯物主义”。在Shmuler等人的倡议下,1872成立了社会政策学会。参加这个学会的经济学家一般属于新历史学派,也被称为“论坛社会主义者”。其中除了施穆勒、瓦格纳、布伦塔诺,还有a .赫尔德(1844 ~ 1880)、G. F .克纳普(1842 ~ 1926)、k .比切尔(1847 ~ 65)。德国历史学派的[1]开创者是f·李斯特。此后,w·罗谢尔把以F·k·冯·萨维尼(1779 ~ 1861)为代表的法学研究中的历史方法运用到经济学中,奠定了这一学派的基础。紧接着是b .希尔德布兰德(1812 ~ 1878)和K.G.A .克尼斯(1821 ~ 1898),形成了历史的老学派。1870以后,在旧历史学派传统的基础上,形成了以g .冯·施穆勒为首的新历史学派,以L·布伦塔诺(1844 ~ 1931)和A·瓦格纳(1835 ~ 65438)为主要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