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中世纪经济

中世纪的欧洲经济体系专门属于庄园经济,庄园是一种自然经济。同时,自然经济也被称为“小农经济”,即“以小规模的个体农业生产为基础的经济模式”,除了中国经济学中从英语的字面意思翻译过来的“自然经济”之外。

特点如下:封建主拥有庄园,使用庄园内的农奴(没有人身自由,其一生及其后代全部属于封建主,以罗马帝国的奴隶和4-8世纪蛮族入侵时战俘的后代为主要来源),雇佣自由农民(由有人身自由的破产农民和破产公民等组成)。,而庄园主雇佣他们耕种,或者直接分一些农地给他们经营农业)。生产自给自足,因为中世纪欧洲战乱频仍,影响经济发展,所以在生产技术改造方面远远落后于中国、阿拉伯等地区,生产力低下。同时,在农场收成的分配上,农奴的劳动完全交给了主人,主人只给农奴提供生存所必需的物品和食物;雇佣农民的收成至少有一半,有时甚至有80%交给封建主,一般交给农产品的地租长期使用;15世纪前后,由于对金银的需求日益增加,逐渐转变为货币地租。

封建主取得地租后,以实物形式把一部分收成付给上一级封建主(例如骑士付给自己一个男爵或伯爵,有时甚至是国王本人),作为对上级的奖励。收成的比例不统一确定,由上一级封建主自行制定,一般为10%至30%。与此同时,封建领主还要向天主教会缴纳十分之一的收成(按圣经规定的比例),这就是天主教著名的“什一税”。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农奴不必缴纳“什一税”,因为他们的主人代他们缴纳。但雇佣的农民在向封建主缴纳实物地租后,要向教会缴纳剩余的十分之一,因为封建主只收取他们租地耕种的费用,并不代为纳税。

基本就是这样。欢迎你在楼下自行补充。

原因:我们知道,4-8世纪以后,来自东方的蛮族军事集团完全取代了罗马帝国的旧部分,成为整个西欧的统治阶级。起初,他们属于游牧部落。在进攻罗马帝国的过程中,他们发现自己的游牧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并不适合新的领地。在新领地,前罗马帝国奴隶制庄园和奴隶制城堡和城镇下的农业生产供应,其较高的生产能力和舒适的生活条件充分满足了这些军事领导人在对军队的物质和人员供应以及生活享受方面的需求。庄园和城堡在战争中的作用也让他们意识到它们是战斗中重要的军事建筑,也是统治被征服地区的良好工具。统治者可以住在戒备森严的城堡里,被征服地区的人们大多被驱赶到附近的庄园工作。他们在和平时期是农业生产者,在战争时期被抽调出来。

因此,罗马的奴隶庄园经济在很大程度上得以保存,地位较高的军事首领将他的子民分封成为某个地区的管理者,而这个人也成为了这里的庄园主和城堡主。他在城堡里处理军政事务,在庄园里组织农业生产活动。

事实上,中世纪西欧庄园起源于罗马帝国,它们几乎原封不动地继承了罗马帝国奴隶制的生产方式,这也是为什么欧洲庄园在历史上长期保持了奴隶社会残余生产力的形式,而中世纪中国的大地主庄园在大约200年前的东汉末年左右基本消灭了农奴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