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立法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保密立法始于西周。

我国最早的保密立法始于西周,西周时期。原始文献收藏于中国历史上最早的中央档案机构天府,由史官负责保管。在西周时期,一个金属密封的箱子也被用来收集一些最重要和最机密的文件。

由于特殊的背景和文化传统,我国信息立法的逻辑顺序是:保密立法在先,公开立法在后。《保密法》早在1988年9月5日就由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并自1980年5月起实施。

我国在《保密法》颁布实施不到20年就成功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立法,这与澳大利亚、英国等老牌资本主义国家间隔60年、70年甚至上百年相比,是一个可喜的历史性进步。西周的人主要分为三类:奴隶主、贵族、自由民、奴隶。他们的地位不同,他们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也不同。

历代公文保密制度涉及多个领域:

1,就是在公文制作中使用公文打印系统。魏晋以前的竹简是由若干片竹简或木片组成,用绳子连接起来。封面被称为“检查”。“检验”的结上贴了一块粘泥,粘泥上贴了一个印章,以示盖章。粘稠的泥浆干燥后变得坚硬。这种印刷方法被称为“封泥”或“泥封”。

密封的文件被称为“玉玺”。如果没有这种印章,公文就不能生效。它确保了官方文件的有效性和保密性,可以防止它们被伪造、篡改或泄露。

2.这是公文传输中必要的安全措施。春秋战国时期,为保证机密文件的安全保密,采取了一项重要措施:凡上下官署传递的公文,必须加盖官印,而晋以后的纸质公文,则用特制的封皮密封,并在封皮两端加盖印章或姓名,以防公文外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