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李怀玉
安史之乱平息后,藩镇数量激增。当时很多在平叛过程中有战功的将领需要嘉奖,所以朝廷任命了一批我们的使节。如此多约,以至于“方镇对大陆”。同时,部分投降的安史老兵需要安置。朝廷担心他们倒戈,重开战火,于是对他们采取了姑息政策,拿出和硕三镇(即黄河以北三镇,包括威博、承德、幽州)安置他们,让他们做我们的时代。把这些叛逆的大臣和专家放在朝廷鞭长莫及的和硕三镇,委以我们这个时代的重任,后患无穷,埋下日后长期动乱的祸根。
藩镇的问题是权力太重,没有制约,朝廷不受控制。唐初,藩属地区只掌管本地区的军队(不是全部)。朝廷任命刺史负责行政和部分军队;同时任命巡抚、安抚、供养、耕田、运粮,分别负责巡察官员、视察战乱或受灾地区、管理财政、主持开荒、调度粮食。不久,视察、安抚、支援、耕作和转运的大使都由我国大使兼任;不仅如此,我们的时代还支配着每个国家的秘书处。这样一来,境内所有军队都在我军控制之下,掌握着政权、财权等各种权力。他们在境内任意扩军,任命官员,收税。不要把自己的户籍报给朝廷,也不要让朝廷任命辖区官员收税。和硕三镇迅速做大,具备了与朝廷抗衡的实力。
田在节度使的任命下,招募士兵子弟担任侍卫亲兵,称为“牙兵”或“牙军”,待遇优厚,备受宠爱。历史悠久,父子互相攻击,形成一股错综复杂的力量。牙兵原本是藩镇用来自保、冲锋陷阵的私人部队。后来由于他们势力的扩张,成为夺取藩镇的可怕力量。他们“换了指挥官,互相玩。”承德、幽州等镇也是如此。追杀帅兵的风气沿袭了200年。到了五代,这股风还是很强劲的。
我们废除牙军的时间始于唐肃宗·甘源元年(758年)。王玄之死于平陆,部将杀了王玄之子,推其亲侯为平陆使。朝廷做了妥协,承认了既成事实,选了侯做我们的副手。司马光在《资同治鉴》中这样评价这件事:像任命节度使这样的国家大事,朝廷只派一个太监到相关的城镇,叫他去视察军士的心情。真的是放纵,朝廷任命军士想当谁就当谁的时代。“自然,此后习气共,君臣随之,以为有策,谓之利始。”“士卒若能得陵宠,得陵宠,将军为天子,自然之趋势也。”“因为灾难,军事革命还在继续,人民陷入火海,毫无怨言,持续了200多年。”后被平鲁牙军建立,这开了一个很不好的头。朝廷没有阻止他,其他藩镇的牙军也没什么好隐瞒的,都纷纷效仿。
有一次和宰相杜讨论缓冲区的问题。杜说:“德宗经历了磨难,起到了治标的作用。他不会生一个美男子,如果他有什么事,只要事先征求军方的意见,就一定会批给他。中国使臣或私将若受贿,必为此褒之,即贬之,绝无朝廷之意。”
大意是,唐德宗耽于藩镇,我们的时代活着,他不敢小瞧。我们这个时代死了以后,才敢派宦官去“察军情”。太监被贿赂回到朝廷,说了这个人的好话,朝廷就授予他代表我们这个时代力量的符号“结城”。当时朝廷根本不能按照自己的意愿任命我们的使节。
唐德宗等皇帝对藩镇实行绥靖政策,把包袱和矛盾留给后人,以致问题堆积,积重难返。
宋代欧阳修、宋祁编著的《新唐书》认为,藩镇的日益强大和唐朝的衰落,是朝廷重大决策失误和唐朝军事制度腐败的必然结果。《新唐书》:中唐以后,“强臣猛将,遍布天下,天子亦屯兵京师,谓禁军。之后皇帝弱,方振强,隋棠灭,也是形势使然。”
唐朝割据导致唐朝灭亡的历史,至少给后人留下了以下教训:
第一,军队应由中央政府直接牢牢控制,不应成为将军的私人军队或将军的私人士兵。
第二,将军的权力不能太大,也不能大到朝廷失控。不能把军权以外的一切行政和财政权力都交给将军,让他们私自任免文武官员,随意收税扩军。如果把这些权力都给了他们,他们就有了建立独立王国的资本。当法院要限制他们的时候,他们也无能为力。《新唐书》说得好:范镇“有其地,有其人,有其甲,有其财,依险而定”;结果是“方镇得强,史静得弱”,朝廷的不当行为必然导致这样的结果。
第三,将帅与军队要合而分之。不要总有一个将军指挥的军队,将军总有那个军队。将军不能在一个地方呆太久。铁营流动的将领要按照一定年限在不同地域、不同部队之间流动。他们不可能拥兵自重,不可能为了一己私利而与军队结合,把军队变成实现个人目的的工具。
第四,要慎重选择将领。在任用将领的问题上,要贯彻“疑人不用”的原则。不能任命不靠谱的人守一方,孤军奋战。唐朝用安史老将军做我们的使节,河北三镇不再归朝廷所有。这个教训太惨痛了。
第五,朝廷要掌握军事将领的任免权,不能虚设,不能靠边站。不管他是谁,是使臣还是使者,一声令下就可以调走或者撤职。
第六,军事将领也要有监督。但中晚唐时期起用宦官为军监,却是大错特错。作为军队的太监,很快被藩镇收买,助长了藩镇割据。文武百官参与其中,以文制武,可能是古代可行的方法。
北宋开国皇帝赵匡胤吸取唐朝混乱、唐朝崩溃和五代割据危害国家的教训,剥离朝廷将领和藩镇军权,加强中央集权,最终结束了中唐以来藩镇割据二百多年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