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意义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具有资产阶级共和国宪法性质的重要文件。它肯定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制度和民主自由原则,是辛亥革命的重要成果。
1917年9月10日,总部设在广东的中华民国军政府发起了一场保法运动,确切地说是为了保护《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主要内容是:
中华民国的主权属于全体国民。
所有公民一律平等,不分种族、阶级或宗教信仰。
(3)公民享有人身、居住、言论、出版、集会、结社、宗教信仰、请愿、考试、选举和参与政治的自由和权利。
(4)参议院行使立法权,国务委员协助临时总统行使行政权并承担其责任,司法独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