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西方列强是如何在近代获得特权的?中国是怎么恢复的?(高考历史)
1.掠夺中国领土,赔款。
帝国主义列强通过不平等条约践踏中国主权,掠夺中国领土。比如,沙皇俄国通过《和平条约》、《北京条约》、《中俄划定西北边界》等条约,从中国强行掠夺了654.38+0.5万多平方公里的领土;日本人通过《马关条约》强行将台湾省从中国割去;1897德国强行租借胶州湾;1898法国租给广州。帝国主义列强通过不平等条约从中国获得巨额赔款。据不完全统计,从1842年《南京条约》签订到1900年庚子赔款,清政府承担的赔款总额约为7.225亿两白银,仅庚子赔款利息就近6543.8亿两白银。巨额赔偿让中国不堪的经济雪上加霜。
2.控制着中国的经济命脉。
帝国主义列强通过出口商品和资本控制了中国的经济命脉。到20世纪初,在中国有265,438+0家外国银行,超过65,438+000家分行。例如,英国的汇丰银行有权发行货币并向政府借款。帝国主义列强在华兴建立了大量的工商企业。这些企业主要投资于公用事业、制造业、进出口和金融,并占有大量房地产。旧中国的生铁、采矿、铁路、远洋运输、石油基本都被外国人控制。到新中国成立时,中国仍有65,438+0,000多家外国企业。
3.控制中国的海关。
中国的海关权力从18的50年代就一直掌握在外国人手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最高海关总署和地方海关的主要职务由外国人担任。海关总税务司、副税务司、税务司、副税务司共69人,全部是外国人;有244名代表,其中219名是外国人;做普检、评估、检查的282人都是外地人;有501人,其中外地人418人;负责开车的42人全是外地人;有7名外国人担任过中国海关总税务司。
同时,外国人可以在中国内河自由航行。1858年中英签订的《天津条约》严重侵犯了中国的内河航行权,以后愈演愈烈。不仅外国商船可以在中国内河自由航行,外国军舰也在中国内河横冲直撞。中国经济遭受巨大损失,主权严重受损。
4.享有领事裁判权
领事裁判权是对拥有领事裁判权的国家主权的侵犯,是对这个国家的侮辱和歧视。在旧中国,数十万外国人享有这种特权,其中98.45%是日本人、美国人、英国人、法国人和葡萄牙人。
5.有权驻军
帝国主义列强还利用不平等条约获得了在中国驻军的权利。比如上海、青岛等地有美军驻扎,长江有美英军舰停靠。战后,美国先后与国民党政府签订了《中美友好通商航海条约》、《中美航空运输协定》、《青岛海军基地秘密协定》等一系列条约和协定,赋予美国在中国使用领土、领海、领空、驻军和内河航行的特权。
此外,帝国主义列强还获得了在中国的自由运营权、司法权和航行特权。一些帝国主义国家也在中国设立了一些宣传机构。这些特权和势力使中国沦为半殖民地国家。
巴黎和会上,中国希望利用战胜国地位废除不平等条约,后来遭到拒绝。
1925-1927年北伐期间,国民政府收回了部分租界。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由于日本是轴心国,英美法是同盟国,日本对英美法宣战后,其在中国的特权不复存在。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以蒋介石为首的国民党反动派给予美国特权,如内河航运权。但新中国成立后,与列强的不平等条约全部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