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经济发展

2005年,全县国内生产总值达到654.38+000.66亿元,城镇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6399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654.38+0842元。财政收入达到6543.8+0.4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3654.38+0亿元)。经初步核算2065.438+0.1年,全县生产总值达到292.96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654.38+08.6%。GDP总量居全市第四位,增速分别比全市和全省平均水平高3.6和4.7个百分点。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47亿元,增长7.9%;第二产业增加值242.22亿元,增长20.1%;第三产业增加值36.04亿元,增长12.9%。第三产业结构比例由2010年的4.9∶82.6∶12.5调整为5∶82.7∶12.3。按常住人口分,人均生产总值达到82246元,比上年增加4096元,增长5.2%。按照年平均汇率,达到65438美元+02734。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达到58.72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20.04%,比上年提高3.01个百分点。2009年中国百强县排名第93位,2010年中国百强县排名第95位。2011已进入陕西省经济强县前五名,跻身西部百强县前十名。

2012年,全县实现生产总值31705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8.8%,生产总值总量居全市第四位。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665亿元,增长6.8%;第二产业增加值259.48亿元,增长8.7%;第三产业增加值40.92亿元,增长10.2%。第三产业结构比例由2065438年的5 ∶ 82.7 ∶ 112.3调整为5.3∶81.8∶12.9。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GDP达到88872元,比上年增加6626元,分别相当于全省和全市的约14084美元、2.1和1倍。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达到64.88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20.46%,比上年提高0.42个百分点。从出土文物来看,靖边地区早在石器时代就有原始手工业生产,包括石器和陶器。秦汉时期,有少量的砖瓦生产。东晋十六国,有石灰生产。明朝以后,砖瓦、采油、酿酒、炼铁、缝纫等手工业进一步发展。到了民国时期,泥瓦匠、瓦匠、木匠、泥水匠、铁匠、皮匠等各种颜色的工匠有200到300人,纺织厂出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国有和集体工业相继建立,工业生产规模逐步扩大。

1949年,全县工业总产值1.4万元(私营),主要工业产品有小铁农具、砖瓦、布鞋、车马马具等。1958在“大跃进”和“全党全民办大工业”的形势下,靖边县将所有私营企业转为国有和集体企业。全年新办工业企业2229家(国有6家,集体2223家),国有企业从业人员1人,年产值65438。由于图纸形式和夸张,产品质量差,浪费严重。次年,大部分企业倒闭下马,全县国有和集体企业(包括公社办的集体企业)减少到41个,总产值1,21.8万元,国有企业职工总数21.5人。生产方式基本上还是手工生产。

20世纪60年代以后,随着电力工业的发展,动力机械的生产规模逐渐扩大。1969年有19家企业(国有3家,集体16家),总产值52万元(国有27.7万,集体24.3万)。国企员工82人。20世纪70年代以后,出现了简单的机器制造业,主要产品是粉碎机、碾米机、脱粒机、磨粉机、动力水车和水泵。与此同时,“社队”企业也逐渐兴起。

65438至0979年,全县工业企业49家(国有8家,集体465438家+0),总产值360万元(国有205万,集体65438家+0.55万),工业产值占工农业总产值的11.8%。

到1989,全县国有和集体工业企业调整为41(国有15,集体26),总产值上升到947.6万元(国有720.7万,集体226.9万),占全县工农业总产值的14。当年全县工业总产值1961000元,是1949的1400倍。

2012年,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达到4127亿元,增长10.4%,增加值252亿元,增长8.7%。县域工业企业19家,产值17亿元,增长52%。工业对县域经济发展的贡献率达到70.2%,拉动GDP增长5.8个百分点。

2012年原油产量35411万吨,同比增长1.1%,其中:井作业区长庆组原油产量2561万吨,同比增长0.8%;靖边采油厂原油产量扩产至9806.5438+0万吨,增长2%。天然气2519万立方米,下降5.7%;原油加工量338.4万吨,增长11%。土地革命后,靖边县农民普遍得到了土地,劳动生产积极性特别高。但由于新分配的土地,有的人劳动力多但缺牛腩,有的人有牛腩但缺劳动力,给农业生产的发展带来很多困难。

20世纪40年代末,在自愿互利的前提下组织了农业生产互助组(以下简称互助组)。1952,全县已组织1186互助小组,其中常年互助小组5个。从65438年到0954年,共有355个常年互助小组。

1953靖边县委在高曲村进行试点,按照“自愿互利”的原则,成立了以土地入股、统一经营为特点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以下简称初级合作社)。次年,沙区、双活场、九里潭、旧城、高家峁成立了13初级合作社。截止1955年底,全县共有初级合作社95家。初级合作社的建立进一步发展了农业生产。同年年底统计,全县粮食总产量3003万斤,比1949的2435万斤增长23.3%。

为了尽快改变土地私有制的生产关系,实现社会主义改造,1956年,全县大部分初级合作社相继改造为农业生产高级合作社(以下简称高级合作社),大部分没有初级合作社的地区直接成立了高级合作社。年末建成先进合作社161个,农户1.7万人。到1957,全县有189个先进合作社。由于先进合作社发展快,工作粗糙,农民思想水平一时难以适应,生产积极性低,大量牲畜被宰杀,奶牛被拉出合作社。与上年相比,牲畜减少63万头,羊减少3.55万只,粮食总产量减少654.38+0.39万斤。

1958年9月,中共中央《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的决议》发布后,中共靖边县委根据中央精神,撤区并乡,在短时间内建成了17个农村人民公社(以下简称人民公社),实现了全县“人民公社化”。当时公社组织规模比较大。最大的两镇人民公社(包括三岔渠、中山溪、东坑等乡镇)由三个行政区、14个生产大队和47个生产队组成。1960年,县委为了纠正合作社、队规模过大,管理不便的情况,将人民公社调整为20个(另1个国有农场)。1961执行中央《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第六十条),人民公社共分23个,下辖177个生产大队和1631个生产队。平均每个合作社867户4913人。经过部分调整,到1983,全县共有25个人民公社,1个国营农场,196个生产大队,1740个生产队,38677户,181628人。平均每个合作社有7.5个生产大队,66.9个生产队,1.487.5户,6985.7人。

1982以来,靖边县一些专业户、重点户为了扩大生产,自动兴办企业或承包集体企业,有的与集体、集体与个人、集体与国家联合兴办企业,形成了一些新的经济联合体。这些经济联合体在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实行按劳分配或分享红利。1982年有7个经济财团,年净收入2.75万元。到1988,全县共有经济联合体79个,从业人员349人。经济联合体年总收入77.8万元,净收入46.8万元,其中上缴国家税收5.3万元,留成6.2万元,个人分配35.3万元。

随着各种形式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完善,靖边县的农业生产有了很大发展,社员收入有了显著提高。1988年,全县农业总产值(按1980不变价格计算)4797万元,其中种植业2244万元,林业906万元,畜牧业1048万元,副业187万元,渔业6万元。与实行承包责任制前的1980相比,总产值增长89.4%,其中种植业产值增长168.6%,林业产值增长203%,畜牧业产值增长87.1%,副业产值下降40.1%,渔业产值增长100%。据县统计局农民经济调查队对全县不同地区6个典型村的抽样调查,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分别为1988和311元,比1985年初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时的237元高出31.22%。

2012年,农林牧渔业总产值28.47亿元,增长13%,其中农林牧渔业和服务业总产值分别为165438+7900万元、102万元和1402万元。农林牧渔业增加值6543.8+0.665亿元,增长6.8%,其中农林牧渔业和服务业增加值分别为7.07亿元、0.69亿元、7.92亿元、6543.8+0.2亿元和0.8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