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梅花味精集团公司借壳五洲明珠上市

2009年4月29日,五洲明珠停牌一个月后,1995西藏首家上市公司五洲明珠发布公告,拟出售大部分资产,定向增发约9亿股吸收合并味精行业龙头美华集团。不过,长城证券M&A部总经理尹中玉认为,这一双赢、持股比例破纪录(近90%)的借壳上市方案存在不小的法律障碍——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份的有限转让。这一缺陷的存在,使得美华集团借壳上市的变数陡增。

五洲明珠公告显示,拟向大股东五洲集团出售除西藏建筑有限公司14.32%股权及海南省黄桐乡县模范上村以东350亩集体土地使用权以外的资产及负债。如果负债无法剥离,五洲集团将以等值现金予以弥补。同时,公司将以新股方式吸收合并美华集团,主营业务为电力铁塔、变压器、电度表等电力设备的生产和销售,整体变更为味精、氨基酸、复合肥等生物发酵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据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统计,我国味精市场年产量为654.38+0万吨以上。国内数千家制造企业。河北廊坊的美华味精集团以近60万吨的年产能位居第一。虽然美华集团的前身——河北美华味精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4月,但其整体变更为美华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已于2009年2月26日、27日完成。有着多年上市公司并购经验的尹中玉对本报记者表示,转制为股份有限公司不到三个月的美华集团,在《公司法》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份转让方面将遭遇障碍。由于美华集团股东将以其在美华集团的股份与上市公司新发行的股份进行交换,而美华集团股东以上市公司新增股份为对价转让其在美华集团的股份,因此本次交易符合广义上的一种“转让”形式。

2011年3月3日,公司名称由“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美华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证券简称自2011年3月起由“五洲明珠”变更为“美华集团”,公司证券代码600873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