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军是什么时候开始规范前进运动的?
1950后,我军开始规范前进动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我军开始全面正规化建设,并向苏军学习。所以很多人认为我军积极的一步是学习苏联模式,但事实并非如此。当时中央军委考虑到苏式正步并不完全适合中国军人,最终决定放弃苏式正步,采用刘伯承自己制定的步兵代号。
这套步兵守则是以德国式的向前踏步为模板,借鉴苏联的经验进行修改,主要是加大手臂的摆动,调整步幅,以适应中国人的体型。
1950年,根据中央提出的军队要有统一指挥、统一制度、统一编制、统一纪律的要求,时任总参军训部部长的肖克组织有关人员开始撰写纪律、内务、队列三大条令。三大法令的颁布实施,为我军正规化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但1950年建国一周年国庆阅兵时,阅兵部队的动作仍与开国大典时一样。
前进的要领
左脚向前直踢约75 cm,双腿伸直,脚尖下压,双脚与地面平行,距离地面约25 cm。用适当的力使你的全脚着地,同时身体重心前移,按此法移动右脚。上身直立,微微前倾;手指轻握,拇指直贴食指第二节;
向前摆动时,手肘弯曲,前臂略水平,手掌略向下,手腕下缘比春秋常服或冬装底扣高约15 cm(穿夏装或陆战常服时比内带扣中心高约15cm;穿训练服时,高出外侧皮带扣中心约10 cm),距离身体约10cm;向后摆动时,左手中心向右,右手中心向左,手腕前侧距裤缝约30 cm。行进速度为每分钟110-116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