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的历史沿革
1983,18年8月,经国务院批准,同意设立地级德阳市,设在德阳城关,辖市区街道办事处、汉旺镇和旌阳、城区、八角公社。
1984 9月12日,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德阳县建制,德阳县行政区域划归德阳市;德阳市设立中心区。
1996年8月3日,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德阳市中心区,设立旌阳区、罗江县。
1984 9月12日,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德阳县建制,德阳县行政区域划归德阳市;德阳市设立中心区。
1996年8月3日,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德阳市中心区,设立旌阳区、罗江县。